南锣鼓巷95号的西跨院里,这几天可以说是春光旖旎,连那两棵掉光了叶子的老枣树都像是沾了喜气。
自从搬进这修葺一新的安乐窝,王昆和鲜儿算是彻底放开了手脚。
一个是食髓知味、火力壮得像头牛的枭雄;
一个是认了命、把整颗心连同身子都毫无保留交出去的齐鲁大妞。
两人关起院门,连着痴缠了好几天。
外头四九城的风霜雪雨,全被这暖烘烘的洋炉子给挡在了门外。
这天清晨,王昆靠在床头,抽着事后烟,看着怀里像只温顺小猫一样熟睡的鲜儿,眉头却微微挑了挑。
他在等脑子里那个机械的声音。
按照以往的经验,女人怀孕完全随机。
有可能三五次,有可能一年半载。
鲜儿可是大女主,按照道理来讲。他把鲜儿从那个窝囊废朱传文手里截胡。
不仅睡了,还彻底改变了她这辈子受苦的命运,系统怎么着也得给个大爆的奖励才对。
王昆现在别的都不怎么眼馋,最想要的就是系统奖池里的那个“传送门”。
他现在摊子铺得越来越大,有了那玩意儿,这天下之大,他王昆想去哪儿就去哪儿。
进可攻退可守,再也不用受这破时代的交通鸟气。
可是他竖着耳朵等了半天,脑子里静悄悄的,连个屁都没放。
“他娘的,这狗系统还学会磨洋工了?”王昆在心里暗骂了一句。
不过王昆是个天生豁达、甚至有点混不吝的人。
他活这一辈子,主打的就是一个“游戏人间”。
系统给奖励,那是锦上添花;
不给,他也无所谓。
他现在有枪有钱有女人,金山银山在空间里堆着,就算没那个传送门,他在这乱世也能横着走。
要是成天被个死物系统牵着鼻子走,为了刷奖励而活,那特么还叫什么活阎王?
那叫系统养的狗!
“得之我幸,失之我命。去他大爷的。”
王昆随手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,翻身在鲜儿那光洁的肩膀上拍了一巴掌。
“起床!穿衣裳!在屋里憋了几天,骨头都快生锈了,今儿爷带你出城透透气!”
鲜儿迷迷糊糊地睁开眼,虽然浑身酸软,但一听王昆要带她出门,立刻乖巧地爬了起来。
两人收拾停当。
王昆没让鲜儿穿那些繁琐的旗袍洋装,而是翻出一身干净利落的猎装,一双羊皮及膝靴,外头裹了件挡风的貂皮大氅。
这身打扮一上身,鲜儿那股子楚楚可怜的乡下丫头气全没了,反倒透出一种英姿飒爽的野性美。
文三套了辆马车在胡同口候着。王昆带着鲜儿上了车,直奔北平城外的西山。
西山这地方,到了腊月,漫山遍野光秃秃的,北风一吹,跟刀子刮脸似的。
但也正是因为冷,山里的野兔、野鸡为了找食儿,都跑得勤快。
下了马车,王昆让文三在山脚下生火等着,自己则从大衣里掏出一把崭新的毛瑟步枪,带着鲜儿钻进了林子。
“王大哥,咱们这是要干嘛呀?”鲜儿踩着厚厚的枯叶,好奇地四下打量。
“打猎。”王昆拉枪栓上了一发子弹。
“你不是说在这个世道,软弱就得被人欺负吗?
老子今天就教教你,怎么用手里的铁疙瘩,把别人的命攥在自己手里!”
王昆这话不是随便说说的。
他深知鲜儿骨子里那股子山东大妞的狠劲儿,这丫头在原有的命运里,那可是敢上山当女胡子、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。
既然现在跟了自己,这股子天赋绝对不能埋没了。
没走多远,前头枯草丛里一阵窸窣,一只肥大的灰野兔窜了出来,停在几十米外,竖着耳朵张望。
王昆没开枪,而是把毛瑟步枪直接塞进了鲜儿的怀里。
“端平!枪托死死顶住肩膀,不然后坐力能把你锁骨撞断!”王昆站在她身后,双手环过她的腰,帮她调整姿势。
“三点一线,准星对准那个小畜生的脑袋。屏住呼吸,别犹豫,扣扳机!”
鲜儿抱着那沉甸甸的步枪,手心全是汗。
但她脑子里回想的,全是那晚在长街上杀人的画面。
她咬紧牙关,右眼眯起,顺着准星死死盯住了那只野兔。
“砰!”
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在山林里回荡,惊起一片飞鸟。
王昆放开手,挑了挑眉。
只见几十米外,那只野兔连挣扎都没挣扎一下,直接在雪地里翻了个滚,不动了。
“好家伙!”王昆大步走过去,拎起那只野兔一看,心里顿时有些吃惊。
这一枪,竟然精准地打穿了野兔的脖颈!
对一个新手来说,这简直是老天爷赏饭吃的天赋!
“王大哥……我、我打中了?”
鲜儿抱着枪跑过来,看着还在滴血的野兔,非但没有寻常女子的害怕和矫情。
反而兴奋得脸颊通红,眼里闪烁着狂热的光芒。
“打中了!而且打得漂亮!”王昆哈哈大笑,摸了摸她的脑袋。
“老子还真捡了个宝贝。来,继续!”
接下来的两个时辰,王昆算是彻底见识到了什么叫“天生的女胡子”。
鲜儿这丫头,对枪械有着一种极其恐怖的直觉。
王昆只是简单地指点了一下风向和提前量的要领,她就彻底上了道。
到了后来,王昆干脆把枪交给了她,自己抱着肩膀靠在树上,叼着雪茄看戏。
“砰!”
一只刚飞出灌木丛的野鸡应声落地。
“砰!”
又是一只在雪地里狂奔的野兔被死死钉在地上。
鲜儿端着枪在雪地里穿梭,动作越来越熟练,眼神越来越锐利。
貂皮大氅随着她的动作翻飞,那股子风雪里淬炼出来的野性,在枪膛的硝烟中被彻底激发了。
王昆看着她干脆利落的上膛动作,忍不住在心里感叹:
这特么哪里是个通房丫头,这简直就是个天生的杀手苗子!
真要是放她回关东,不出三年,绝对是个能震慑一方的女匪首。
“王大哥,够了吧?文三哥在山底下估计都冻坏了。”
鲜儿拎着两只野兔和几只野鸡,邀功似的跑到王昆面前,笑得像朵花一样。
“够了。今晚回去,让文三去买几斤上好的烧酒,咱们炖野兔吃!”
王昆笑着捏了捏她冻得冰凉的脸蛋,接过她手里的猎物,两人并肩往山下走去。
此时此刻的西山,风雪初晴,一片快意恩仇的江湖气象。
……
然而四九城里,却绝非只有这等闲情逸致。
就在王昆带着鲜儿在山里打猎的时候,城东一片高墙大院的深处。
这里表面上挂着“日中文化交流协会”的牌子,实则是日本特高课在北平的一处绝密情报据点。
一间铺着榻榻米的静室里,香炉里燃着名贵的线香,墙上挂着一幅“武运长久”的书法。
一个穿着黑色和服、长发高高盘起的女人,正跪坐在矮桌前,手里端着一杯清茶。
这女人长得极美,但那种美就像是淬了毒的刀锋,透着一股让人不寒而栗的冷艳。
南云造子,日本军部安插在华北的高级特工,一朵吃人不吐骨头的带刺毒玫瑰。
“南云大佐!”
纸门被拉开,一个穿着西装的日本情报员快步走进来,深深鞠了一躬,双手递上一份文件和一个精致的木盒。
“这是您要的调查报告,还有从黑市上高价买来的样品。”
南云放下茶杯,没有看文件,而是直接打开了那个木盒。
盒子里,静静地躺着一包用油纸包着的药粉——正是天牛药业流传出来的“金疮散”。
“就是这个东西?”南云捏起一点药粉,放在鼻尖轻轻嗅了嗅。
那是浓烈的中草药味,但她的眉头却深深地皱了起来。
“嗨!”情报员恭敬地回答。
“报告大佐,这药表面上打着百草厅中药的幌子,但帝国最顶尖的军医已经连夜做过化验。
这种药粉里,含有一种我们从未见过的的消炎成分!”
情报员的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激动:
“它的消炎效果,比帝国目前现有的任何药物都要强上十倍甚至百倍!
刀伤、枪伤导致的严重感染,只要敷上这种药,存活率几乎能达到九成以上!
军医说……这简直是奇迹!”
“砰!”
南云手中的茶杯重重地磕在桌面上。
她那双原本平静如水的眼眸里,瞬间爆发出狂热的光芒。
身为军国主义的狂热分子,她太清楚这种药物在战场上意味着什么了。
帝国的军队如果在未来的扩张战争中,能大批量装备这种神药,那将挽救多少伤兵的性命?
这将极大地震慑支那的军队,甚至改变整个远东的战局!
“查清楚来源了吗?”南云的声音冰冷如刀。
“目前这批药,是由北平最大的药商,百草厅的白景琦在全权代销。
而且……”情报员顿了顿。
“这两天,白景琦突然毫无征兆地掐断了一半的供货量,黑市上的价格已经被炒到了天价。”
“愚蠢的支那商人,这是想坐地起价。”
南云冷笑一声,站起身来。
她走到墙边的刀架旁,伸手拔出一柄寒光闪闪的武士刀。
“这种能改变帝国命运的战略物资,怎么能掌握在一个唯利是图的中医堂手里?”
南云随手一挥,刀锋划破空气,直接将桌角的一本厚书劈成两半,切口平滑如镜。
“传我的命令!”
南云转过身,和服下的眼神透着野兽般的凶狠。
“立刻派人盯死百草厅,盯死白景琦!查出这批药背后的货源地到底在哪里!”
“这药,必须属于大日本帝国!
白景琦如果识相,我们大日本帝国可以给他丰厚的回报;如果他不识抬举……”
南云手腕一抖,武士刀“锵”的一声归入鞘中,杀气四溢。
“那就让他和他的百草厅,一起从这北平城里消失!”
《民国:打爆土匪,顺手抢个大蜜蜜》— 王老仙 著。本章节 第501章 鲜儿深山显神威,南云暗中盯神药 由 玉宇小说库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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