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群被打散后的第二天,王谦没有急着去追那些逃散的狼,而是带着老林和黑皮,在营地附近的一处避风山崖下,找了个干燥的岩洞,点起一堆篝火,准备好好休整一天。
连续几天的奔波和战斗,让所有人都疲惫不堪。黑皮靠在岩壁上,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。老林也半闭着眼睛,有一下没一下地往火里添柴。白狐趴在王谦脚边,耳朵偶尔动一动,警惕地听着外面的动静。
王谦却没有睡意。他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,借着火光,将这几天观察到的情况一一记录下来。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——每次进山,都要把看到的、听到的、想到的记下来。这些年下来,笔记本已经攒了厚厚一摞,每一本都是牙狗屯猎人智慧的结晶。
“狼群,十二至十五只为一群,多则二十余只。头狼为群中之首,体型最大,毛色最深,号令群狼,莫敢不从。头狼死,群狼争之,胜者为王,败者或死或逃……”
他写得很慢,一笔一画,像是在雕琢一件器物。写到“狼性多疑,嗅觉极灵,能闻人味于数里之外”时,他停下笔,想起昨天在山梁上被那三只狼从背后逼近的情景,心里还是一阵后怕。要不是白狐提前发现,他们三个今天怕是已经喂了狼了。
“老林叔,”王谦合上笔记本,看向靠在火堆旁打盹的老林,“你说狼这东西,怎么就那么精呢?昨天那三只狼,明明被咱们打散了,怎么还能绕到后头来?”
老林睁开眼,往火里添了根柴,慢悠悠地说:“狼这东西,跟人一样,有脑子。不,比人还有脑子。人有时候犯糊涂,狼不会。它们打一次仗,能记住一辈子。”
他顿了顿,像是在回忆什么遥远的事情。“我年轻那会儿,有一次跟俺爹进山打猎,碰上一群狼。俺爹打死了头狼,剩下的狼跑了。可从那以后,只要俺爹进山,那群狼就跟在后头,不远不近地跟着,也不动手,就那么跟着。跟了整整三年。”
黑皮不知什么时候醒了,听得入神:“后来呢?”
“后来啊,”老林叹了口气,“有一年冬天,俺爹一个人进山,回来的路上摔了一跤,把腿摔断了。那群狼闻着血腥味儿就来了,围着他转了一宿。等俺们找到他的时候,人已经……”老林没有说下去,只是又往火里添了根柴。
岩洞里安静了下来,只有柴火噼啪作响的声音。
王谦心里沉甸甸的。狼的记仇,他从小就听老人说过,可直到今天,才真正体会到其中的分量。昨天打死的那只黑狼,是这群狼的新头狼。剩下的那些狼,会不会也像老林说的那样,记住他们,记住牙狗屯,然后年复一年地跟在后面?
“所以啊,”老林打破沉默,“打狼不能光打死头狼,得把它们打怕了,打散了,打到一个都不敢再靠近。不然,后患无穷。”
王谦点点头,又翻开笔记本,在刚才写的那段话下面加了一行:“狼记仇,能记数年。打狼须彻底,不可留后患。”
写完这行字,他又问:“老林叔,你说狼群是怎么选头狼的?是看个头大,还是看本事?”
老林想了想:“都看。个头大,能打,能带着狼群找到吃的,这样的狼才能当头狼。不过最重要的是脑子好使。有的狼个头不大,可精明,知道什么时候该打,什么时候该跑,这样的狼也能当头狼。昨天那只黑狼,就是这种。它个头不算最大,可最凶,最狠,所以别的狼都服它。”
王谦若有所思。这跟人不是一样吗?一个屯子的当家人,不也得能打、能找食、脑子好使?
他想起父亲王建国说过的话:当猎人,不光要会打枪,还得会看山、看水、看天、看兽。看得多了,心里就有数了。当家人也一样,得看得远,想得深,才能带着大伙儿过好日子。
“谦哥,”黑皮突然开口,“你说狼为啥要成群结队地活动?自己一个多自在,想上哪儿上哪儿。”
王谦笑了笑:“你一个人进山,心里不慌?”
黑皮挠挠头:“那倒是,一个人进山,总觉得后脊梁骨发凉。”
“狼也一样。”王谦说,“单打独斗,狼打不过熊,打不过豹子,甚至连野猪都打不过。可一群狼就不一样了,它们能围猎熊瞎子,能跟豹子抢食,能把野猪群追得满山跑。这就是团结的力量。”
老林点点头:“谦儿说得对。狼最厉害的不是牙,是脑子,是团结。一群狼,能打比自己大十倍的猎物。人也是一样,一个屯子的人拧成一股绳,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。”
黑皮听得直点头,又想起一个问题:“那狼群里头,有没有不听话的?”
“有。”老林说,“不听话的狼,头狼就咬它,咬服了为止。实在不听话的,就赶出狼群,让它自生自灭。被赶出去的狼,活不长,不是饿死,就是被别的野兽吃了。”
王谦接着老林的话说:“所以狼群的规矩,比咱们屯子还严。头狼的话,就是命令,谁也不能违抗。这也是狼群能生存下来的原因。”
黑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又躺回去,不一会儿又打起了呼噜。
王谦却没有睡,他靠着岩壁,望着洞口外白茫茫的雪地,心里翻来覆去地想着狼群的规矩。
头狼死了,群狼争之,胜者为王。这不光是为了争一个名分,更是为了狼群的生存。没有头狼的狼群,就是一盘散沙,打不了猎,守不住地盘,迟早要散。所以它们必须选出一个新的头狼,哪怕要打得头破血流。
牙狗屯不也一样吗?当初屯子穷得叮当响,人心也散。是王谦带着大伙儿搞合作社、办养殖场、开参园,一点一点地把人心聚起来,才有了今天的日子。他这个当家人,就像是狼群的头狼,得带着大伙儿往前冲,不能回头,也不能倒下。
想到这儿,王谦心里涌起一股热流。他不光是为自己,更是为牙狗屯的老少爷们儿,为杜小荷和王小山,为这片生他养他的山林。他不能输,也输不起。
不知过了多久,王谦迷迷糊糊地睡着了。梦里,他又回到了那片山梁上,狼群围在树下,眼睛绿莹莹的,像一盏盏鬼火。他举枪瞄准,扣动扳机,枪却没响。他低头一看,枪膛里没有子弹。狼群扑上来,他猛地惊醒,浑身是汗。
天已经亮了。洞口外,雪地上映着淡淡的晨光。白狐还趴在他脚边,耳朵竖着,警惕地听着外面的动静。老林和黑皮还在睡,鼾声此起彼伏。
王谦轻轻起身,走到洞口,深深地吸了一口清冷的空气。远处的山梁上,又传来狼嚎声,很远,很弱,像是在山的那一边。看来剩下的狼群已经跑远了,短时间不会回来了。
他回到火堆旁,往火里添了几根柴,又翻开笔记本,在昨天写的那段话后面继续写:
“狼性坚韧,能忍饥挨饿数日而不死。曾见一狼,腿被夹断,仍能行走数十里,以三条腿捕食。其生命力之顽强,令人叹服。
狼亦有情。母狼产崽,公狼守洞,数日不食,直至母狼能出洞觅食。小狼长大后,不离不弃,随母狼数年方去。
狼之智慧,不输于人。能辨风向,能识陷阱,能分敌友。与人斗,常占上风。故猎狼者,须比狼更精、更狠、更有耐心。”
写到这里,王谦停下笔,看了看外面白茫茫的雪地。这一趟进山,虽然凶险,却让他对狼有了更深的了解。狼不是什么妖魔鬼怪,它们跟人一样,也要吃饭,也要活着。是人占了它们的地盘,抢了它们的食物,它们才不得不跟人斗。
可这有什么办法呢?人也要活着,也要吃饭。这片山林,不光住着狼,也住着人。人跟狼,都得活下去。
王谦合上笔记本,站起身,拍了拍身上的雪。该叫醒老林和黑皮了,今天还得赶路,得在天黑前翻过那道山梁,到白石砬子去扎营。
他走到洞口,对着远处的山梁深深地看了一眼。那片白茫茫的雪地上,什么都没有,只有风在吹,雪在飘。
可他知道,在那片雪地的尽头,在那道山梁的后面,还有狼在跑,还有鹿在走,还有熊在洞里睡觉。那是它们的家,也是他的家。
他转身回到洞里,叫醒了老林和黑皮。三个人吃了点干粮,喝了点热水,背上猎枪,继续赶路。
白狐跑在前面,鼻子贴着雪地,不时回头看看他们,像是在说:走吧,前面的路还长着呢。
《重生后:带着小青梅赶山在兴安岭》— 龙都老乡亲 著。本章节 第900章 狼群习性 由 玉宇小说库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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