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来这里之前,我跟山下的一个老护林员聊过。他告诉我,这座雪山里。”
“有一段路叫‘鬼见愁’,是一道看着不起眼的雪梁。他说那雪梁下面的雪是虚的。”
“被风吹出来的,看着结实,一踩就塌,下面是几十米深的山涧。”
“他说,每年都有自以为是的登山客不听劝,非要走近路,结果就再也没回来过。”
严华看着两人,一字一句地说道:“一个普普通通的护林员,他的经验。”
“比我们这些受过特种训练的军人,在这座雪山里,更有用。因为他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。”
“他敬畏这座山。”
“而我们呢?”
“我们总觉得自己受过最专业的训练,拥有最强的体能和意志,就可以藐视一切。”
“我们不相信一个老头子的忠告,就像你不相信我能把你拉上来一样。”
“这种心态,会害死我们所有人。”
寂静。
雪地里只剩下呼啸的风声。
李懂彻底呆住了,严华的话像是一道闪电,劈开了他混乱的思绪。
他终于明白,自己的“害怕”和“担忧”,本质上是对战友能力的一种蔑视。
是一种源于自身经验不足的傲慢判断。
陆琛也沉默了,他紧锁的眉头慢慢舒展开,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深思。
过了许久,他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,苦笑道:“你说的对。”
“人,不能太自以为是。”
陆琛的思绪仿佛飘远了,他想起了自己曾经遇到过的一件事。
“我有一次在边境执行任务,遇到过一个当地的猎人。很老了。”
“背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旧猎枪,手里盘着核桃,看起来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山野村夫。”
“当时我们正在追捕一个极其狡猾的毒贩,那家伙在山林里跟猴子一样灵活。”
“我们几个人围追堵截,连他的影子都摸不着。”
陆琛的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意。
“结果,你猜怎么着?”
“那个老猎人,就那么不紧不慢地抬起枪,对着几百米外。”
“正在树丛间飞速移动的目标,‘砰’的一声。”
“一枪。就一枪。”
“直接打穿了那个毒贩的大腿主动脉。等我们气喘吁吁地赶过去。”
“那家伙已经因为失血过多休克了。”
“后来我问那老猎人,枪法怎么这么准。他说,年轻时练的。”
“打林子里的兔子,必须一枪打头,不然皮毛就卖不上价了。打移动靶,那是基本功。”
陆琛摇了摇头,脸上满是感慨:“百步穿杨……我以前总以为那是小说里写的。”
“那天我才知道,高手真的在民间。我们引以为傲的枪法,在人家赖以生存的技能面前。”
“可能真的不算什么。”
听到陆琛的话,严华也点了点头,深有同感。
“我以前在老部队,也有一个战友。”
他的眼神变得柔和起来,仿佛在回忆一个很久远的故事。
“他出身很普通,就是农村出来的,入伍前别说枪,可能连弹弓都没玩过几次。”
“但他就是有天赋,天生的神枪手。新兵连第一次实弹射击,他就打出了满环。”
“后来我们俩一直是队里的竞争对手,各种比武竞赛,我俩的名字总是排在最前面。”
“部队里的‘枪王’称号,我们俩轮流拿。”
严华的脸上露出一丝复杂的笑容。
“但说实话,我知道,我只是比他更努力,训练更刻苦。论天赋,我不如他。”
“有好几次大比武,我都感觉他是故意让我的。最后一次争夺全军枪王。”
“我赢了,只赢了他最后一发,零点一环。”
“他退役的时候跟我说,他回家要帮家里打理果园,枪法好,以后打鸟方便。”
“那个我们争得头破血流的‘枪王’称号,在他看来,还没一个能赶鸟的弹弓来得实在。”
严华轻轻叹了口气,目光望向远处被白雪覆盖的群山。
“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。永远不要小看任何人,也永远不要高估自己。”
“我这个‘枪王’,有时候自己都觉得受之有愧。”
“时刻保持谦逊,这比任何强大的武器都重要。”
一番话说完,三个人都陷入了长久的沉默。
李懂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泪水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朝圣般的专注。
他看着严华,这个平时沉默寡言,只知道埋头执行任务的男人,在这一刻。
仿佛化身成了一位传道者,将最朴素也最深刻的道理,刻进了他的骨子里。
陆琛则是在剧痛中,咧着嘴笑了笑。
他看着严华,眼神里充满了真正的敬佩。
这个男人,不仅有着战神般的武力,更有着一颗通透如明镜的心。
严华没有再多说,该说的话已经说完了。
他重新俯下身,再次握住了陆琛的脚踝。
气氛瞬间又紧张了起来。
“李懂。”严华沉声命令。
“到!”李懂一个激灵,猛地挺直了腰板。
“按住他的腿,别让他乱动。”
“是!”
李懂立刻爬了过去,用尽全身力气,死死地抱住了陆琛的大腿。
陆琛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,他看着严华,声音发紧:“你……你要干什么?”
严华的双手分别扣住了他的脚掌和脚踝上方,眼神冷静得可怕。
“你的脚踝关节脱臼,伴有骨裂。”
他抬起眼,迎上陆琛惊恐的目光,一字一顿地说道。
“我现在要把它复位。可能会很疼,你忍一下。”
话音未落,严华的动作快如闪电。
他的双手仿佛化作了两只铁钳,一股不容抗拒的巨大力量瞬间爆发。
“咔嚓!”
一声令人牙酸的骨骼脆响,在寂静的雪地里显得格外清晰刺耳。
“呃啊——!”
陆琛的喉咙里挤出一声压抑到极致的闷哼,整个人像是一条被抛上岸的鱼。
猛地弓起了身体,随即又重重地瘫软下去。
抱着他大腿的李懂只觉得一股恐怖的痉挛力量从陆琛腿上传来,差点将他掀飞出去。
他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,在那一瞬间,陆琛腿上的肌肉绷得像钢筋一样坚硬。
但这一切,来得快,去得也快。
前后不过一秒钟。
当李懂惊魂未定地抬起头时,严华已经松开了手,正神色平静地检查着陆琛的脚踝。
仿佛刚才那个发出骇人声响、带来剧烈痛苦的人,根本不是他。
李懂的瞳孔微微收缩,心脏狂跳不止。
这就是严华……这就是蛟龙的战神吗?
在战场上,他能用最快的速度、最有效的方式终结敌人。在救治战友时。
他同样用最快、最有效,也是最“残忍”的方式,终结痛苦。
《我,蛟龙队长,开局炸了导弹基地》— 我爱当牛马 著。本章节 第484章 人,不能太自以为是 由 玉宇小说库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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