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阿福案的处理,陷入了僵局。
证据确凿,但因为超过申诉期限,无法重审。
而修改法律的提议,在朝中遭到强烈反对,短期内不可能通过。
刘阿福的妻子,每天都来御史台门口等候消息。
她不说话,只是跪在那里,从日出到日落。
苏明远每次看到她,心中都像被针刺一样难受。
他知道,她在等一个公道。
一个已经等了三年,可能还要再等很久的公道。
这天,一个老者来拜访苏明远。
他是京城有名的大儒,专门研究律法,叫程颐。
苏大人,程颐开门见山,老夫今天来,是想和您谈谈法律改革的事。
请程先生指教。
老夫听说,您想修改申诉期限的法律,程颐说,老夫很佩服您的勇气,但也要提醒您,这件事没那么简单。
愿闻其详。
法律和道德,是两回事,程颐说,道德讲究,法律讲究。理是柔的,可以因人因事而异。法是刚的,必须一视同仁,不能随意改变。
可是如果法律不合理,难道不应该改变吗?
什么叫合理?程颐反问,在您看来,取消申诉期限是合理的。但在别人看来,设立申诉期限也是合理的——它能避免旧案无限期地翻腾,保证司法的稳定性。
可是这导致了冤案无法昭雪。
是的,这是代价,程颐说,任何制度,都有代价。关键是,这个代价是否可以接受。
我不能接受无辜的人被冤枉处死,苏明远说。
那如果为了昭雪一个冤案,导致十个案件陷入混乱,您能接受吗?程颐问,如果所有人都来翻旧案,司法系统瘫痪了,您能接受吗?
这个问题,让苏明远陷入沉思。
程颐继续说:老夫理解您的心情。您想要绝对的公正,想要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完美的处理。但这是不可能的。
法律,本质上是一种平衡。
它平衡公正和效率,平衡个案和整体,平衡理想和现实。
如果过分追求某一方面,就会失去平衡。
比如,如果我们取消所有的期限限制,追求绝对的公正,那司法系统就会不堪重负,效率低下,反而导致更多的不公。
相反,如果我们只追求效率,不管公正,那就会有更多的冤案。
所以,法律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。
而这个平衡点,不是固定的,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调整。
您现在提出修改法律,本质上是在调整这个平衡点。
但您要明白,这个调整,不能太剧烈。
要循序渐进,要考虑各方面的影响。
程颐的话,让苏明远有所触动。
他意识到,自己之前的想法,确实有些理想化了。
他只看到了现有法律的不足,却没有充分考虑改变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。
程先生说得对,他说,在下确实有些操之过急了。
不是操之过急,而是要更加全面地思考,程颐说,老夫建议,您可以先从个案入手。
个案?
程颐说,就拿刘阿福的案子来说,虽然按照现有法律,已经超过申诉期限。但您可以用特殊情况来处理。
比如,以发现新证据为由,申请特赦。
特赦不需要修改法律,只需要皇上批准。
这样,既能为刘阿福昭雪,又不会打破现有的法律框架。
这个建议,让苏明远眼前一亮。
确实,他可以不必执着于修改法律,而是先解决眼前的问题。
多谢程先生指点。
不必谢,程颐说,老夫只是想告诉您,改革要讲究方法。有时候,迂回比直冲更有效。
送走程颐,苏明远立即起草了一份奏折,请求皇上特赦刘阿福。
奏折中,他详细说明了案情,提供了新证据,并解释了特赦的理由。
赵顼看完奏折,沉思良久。
明远,他说,这个案子,朕可以批准特赦。但朕要问你,下一个类似的案子,你打算怎么办?
臣会继续申请特赦。
那再下一个呢?赵顼追问,如果有一百个、一千个这样的案子,你都要来申请特赦?
苏明远语塞。
确实,特赦只能解决个案,不能解决制度问题。
所以,赵顼说,朕批准这次特赦。但你还是要推动法律改革。只有改变制度,才能根本解决问题。
可是改革阻力很大……
阻力大就不做了?赵顼看着他,明远,你变了。以前的你,遇到阻力只会更加坚定。现在怎么反而退缩了?
臣不是退缩,而是在思考更好的方法。
思考是对的,赵顼说,但不要想太久。有些事,想清楚了就要做。朕支持你推动法律改革,但你要拿出具体的方案来。
是,陛下。
特赦很快批了下来。
刘阿福被正式昭雪,家属得到了补偿。
当年的知县和财主,都受到了惩处。
刘阿福的妻子跪在御史台门口,痛哭失声。
夫君,您的冤屈终于昭雪了……您可以安息了……
苏明远看着这一幕,心中百感交集。
一个案子终于结了。
但更多的案子,还在黑暗中。
他拿出《沉思录》,写下:
今日,刘阿福案终得昭雪。
但余之心,并未轻松。
因为余知道,这只是开始。
程先生说,法律是理与法的平衡。
过分追求理,会失去法的稳定。
过分追求法,会失去理的温度。
两者如何平衡,是千古难题。
余之前,只看到了法的僵硬,想用理去软化它。
但余忽略了,法的僵硬,也有其必要性。
它保证了稳定,保证了可预期。
如果法律朝令夕改,反而会导致混乱。
所以,改革不能太急。
但也不能太慢。
要在理和法之间,找到一个平衡点。
这需要智慧,也需要耐心。
余会继续探索。
即使路途遥远,即使困难重重。
因为这是必须走的路。
写完,他合上册子,望向窗外。
夜色深沉,但远处有灯火闪烁。
那是人间的光。
虽然微弱,但从未熄灭。
《知不可忽骤得》— 信玄 著。本章节 第820章 理与法 由 玉宇小说库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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