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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林枝

3142 字 · 约 7 分钟 · 说喜欢的时候,看着我

寒假放到第二个星期,沈听澜觉得自己的生物钟已经完全乱掉了。

在学校的时候每天六点半起床去实验室,回家之后变成八点、八点半、九点,今天直接睡到了九点四十。

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,听见沈母在院子里和隔壁王姨聊天。王姨嗓门大,说她家新买了一台空气炸锅,烤红薯特别甜。

沈母说我们家还是用烤箱,烤出来的红薯皮脆。两个人从红薯聊到南瓜,从南瓜聊到冬瓜,最后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了谁家闺女嫁到了外省。沈听澜把被子往上拉盖住耳朵打算继续睡,手机震了。

林枝发的消息:“听澜!!!你今天有空吗!!!我下午没班!!!”三个感叹号,和高中一模一样。沈听澜打字回过去:“有。去哪。”林枝秒回:“中山路新开了一家甜品店!!!芋圆西米露打八折!!!”

下午两点,沈听澜骑车到中山路。林枝已经到了,站在甜品店门口朝她挥手。她穿了一件鹅黄色的羽绒服,围巾是浅灰色的,戴了一顶毛线帽,帽顶有个毛球。沈听澜锁好车走过去,林枝上下看了她一遍,然后伸出手,在她耳朵后面轻轻碰了一下。和沈父在站台上碰的位置一模一样,但林枝的手指没有老茧,凉凉的,指甲上涂了一层透明的护甲油。

“真的不用戴了?”林枝问。

“不用了。”

林枝又看了她一眼,然后拉起她的手腕往甜品店里走。“芋圆西米露买一送一,我们一人一碗,然后你再点个杨枝甘露,我也再点个杨枝甘露,这样我们就有四碗。”沈听澜想说咱们两个人吃不了四碗,但林枝已经对着菜单开始点了,手指在亚克力板上笃笃笃地戳来戳去。她忽然想起来,高三那年林枝也是这样的,每次去小卖部都要把货架上的薯片口味全部点评一遍,最后永远选黄瓜味。

两碗芋圆西米露端上来,林枝舀了一大勺塞进嘴里,被冰得眯起眼睛,捂着腮帮子含糊不清地说话。沈听澜看着她,想起了高考体检那天她也是这样捂着脸,站在视力表前面帮自己挡开那些好奇的目光。那时候林枝是校学生会副主席,穿着蓝白校服,头发扎成低马尾,在体育馆里跑来跑去维持秩序。四年快过去了。

“张翊说你们在一起了。”沈听澜用勺子搅着碗里的西米露。

林枝的勺子停了一下,然后继续舀芋圆。“十一月十六号。那天他来师范找我,骑着他那辆破山地车,车铃在门口响得整栋宿舍楼都能听见。我室友探头出去看了一眼,说林枝你楼下有个穿亮蓝色冲锋衣的男的,是不是找你的。我说不是。然后他就在楼下喊我名字。”她把芋圆塞进嘴里使劲嚼了两下,“丢死人了。”

沈听澜看着她。林枝说“丢死人了”的时候,耳尖是红的,嘴角是翘的,勺子在西米露里搅了好几圈什么都没舀起来。“他还让你帮他骗我。派对的事。”

林枝猛地抬起头。“你知道?!”

“他跟我说了。让我编个理由把你骗到理工大。”

“你也帮他瞒着我!”

“我没答应。我说你自己想办法。他说你已经知道了,是我想的办法——我什么都没想。”

林枝眨了两下眼,然后噗地笑出来。“他这人连撒谎都不会。他订蛋糕那天,付款的时候把手机屏幕给我看问这个款式好不好看,我说你订蛋糕干什么,他说给他们实验室的师兄过生日。我说师兄过生日订蛋糕上面写‘祝林枝天天开心’?”她把最后一句模仿张翊说话的语调拖得老长,说他当时脸涨得通红,支支吾吾了半天,最后说“那既然你都知道了你还问”。林枝说“我就想看看你能编多久”。

沈听澜笑得趴在桌上。隔壁桌一个正在喝奶茶的小女孩被她吓了一跳,扯了扯她妈妈的袖子说那边有个姐姐在哭——不是哭,是笑到肩膀抖。

两个人把四碗甜品吃得干干净净。林枝把最后一个杨枝甘露的碗底刮了好几遍,然后放下勺子靠在椅背上,看着窗外中山路上来来往往的人。中山路的梧桐树还是秃的,但树枝上已经挂起了红灯笼,再过不到两周就过年了。

“听澜。”林枝看着窗外,语气忽然换了一种,“我下学期开始当特教志愿者了。带一个八岁的听障小男孩,叫晨晨。”

沈听澜把勺子放下。

“他的耳朵情况跟你以前差不多,助听器戴了两年,能听见声音,但听不懂。他妈说上小学之后他一直很内向,不太敢和同学说话,怕别人觉得他奇怪。第一天我给他带了一本手语绘本,他把整本绘本从头翻到尾,自己一个字都看不懂,但拉着我的袖子不让我走。”

林枝转过来看着沈听澜,眼眶有一点红,但没有哭。“他妈妈问我,以前班上有听障同学吗。我说有。她问我那个同学后来怎么样了。我说她在bJ读最好的大学,做最厉害的项目,她耳朵里的电极能让别人重新听见声音。晨晨在旁边听到了,用手语比了一个‘姐姐厉害’。他不会说话,但他比那个手语的时候,眼睛是亮的。”

沈听澜把餐巾纸盒推过去。林枝抽了一张,没擦眼睛,捏在手里卷成了一个小纸筒。

“我没有跟他说,那个姐姐在高中的时候有多难。没有助听器的时候每天只能靠看口型跟别人交流,体检被盖章限报,差点进不了想去的专业。也没有跟他说那个姐姐去年在手术室门口签字的时候,笔迹比平时重,纸背面能摸到印子。我只跟他说了,那个姐姐现在耳朵好了,在做神经电极的研究,以后会有更多人的耳朵被治好。他就比了那个‘姐姐厉害’。他比的时候,大拇指先点在额头上,再往前推开,动作很轻,但很确定。”

林枝把卷好的纸筒放在桌上。纸筒歪歪扭扭的,边缘被她捏出了好几个不规则的折痕。

“我学手语的时候,老师教第一个词是‘听’。右手的食指往耳朵方向点一下,再往嘴唇方向点一下。语音里的词是耳朵接进来,嘴巴说出去。手语里的‘听’是反向的——先点耳朵,再点嘴唇。不是用耳朵听声音,是用嘴唇‘听’手上的话。晨晨比那个‘姐姐厉害’的时候,我看懂了他的手语,他也被我看懂了。”她把纸筒轻轻推了一下,纸筒在原处转了小半圈,“是你让我知道这件事能做成。”

沈听澜把那碗没动过的杨枝甘露推到林枝面前。林枝低头舀了一大勺塞进嘴里,芒果冰得她眯起眼睛,眼眶还是红的。

两个人走出甜品店的时候,天已经暗了。中山路的红灯笼亮起来,一串一串挂在梧桐树枝上。林枝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上,帽顶那个毛球在灯笼光里一颤一颤的。

“我骑车来的,送你到路口?”

“好。”

两个人在中山路上慢慢地走,人行道上有人在卖气球,有个小孩扯着她爸的裤腿非要买一个,她爸说家里已经有好几个了,小孩说那些都是圆的我要一个星星的。林枝停下来看着那个小孩,声音放得很轻:“我也会比‘听’这个手语。右手指尖点一下耳朵,再点一下嘴唇。以前是张翊教我的。他说你高三的时候听不见,但他觉得你一直在‘听’他。”她把羽绒服的拉链往上拉了一点,“上学期我在手语课上重新学了这个词。我练了很久,想回来比给你看。但现在不用了。”

沈听澜把她的右手从羽绒服口袋里拽出来,握了一下。“给我看看。”林枝摊开她的右手,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耳朵,又点了点嘴唇,点下去的时候指尖有点用力,把下唇压得发白。她做完看着沈听澜。沈听澜没有说“很标准”,她张开嘴,对着林枝,很慢很清楚地说了两个字:“听见了。”林枝的眼睛一下子红了,这次眼泪掉了下来,她用那张卷好的纸筒按在眼角上,纸筒被泪水浸湿,边角软塌塌地翘起来。

走到路口,林枝停住脚步。“下个路口就到了。你骑车回去慢点。”沈听澜骑上车往前蹬了几步,回头看了一眼。林枝站在中山路和状元巷的交叉口,红灯笼的光落在她鹅黄色羽绒服上。她抬起右手,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耳朵,又点了一下嘴唇。沈听澜单手扶着车把,腾出左手,朝她比了一个大拇指。林枝笑了,帽顶的毛球在灯笼光里晃了一下,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了。

晚上沈听澜回到自己房间,坐在书桌前。从抽屉里拿出那张耗材清单,翻到背面,在林枝第一次写下“听”字手语的那句话下面,谁的字迹都还在——张翊的,周予安的,宋知意的,丁念的,顾予安的。每一行都横七竖八地挤在纸背面,有些用铅笔有些用圆珠笔。她拿起笔,在空隙里写:林枝今天用手语比了“听”。她教的学生叫晨晨。他比了“姐姐厉害”。

写完她把耗材清单折好放回抽屉里。窗外老路灯亮着,香樟树的叶子在风里轻轻晃。

《说喜欢的时候,看着我》— 纪忆安 著。本章节 第104章 林枝 由 玉宇小说库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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