潇潇的正式道歉在四十八小时后发布了。
那是一篇措辞严谨的道歉信,一看就是团队操刀的。信里承认了“未经授权使用和改编陈默老师作品”的事实,表达了“诚挚的歉意”,承诺“下架所有相关视频和音频”,并表示“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合理赔偿”。信的末尾有一段话是潇潇自己写的——我能看出来,因为措辞突然变得不那么工整了:
“我知道道歉可能无法弥补已经造成的伤害。我确实是《杜甫》这首歌的听众,也确实是出于喜爱才唱了它。但我忽略了喜爱不是权利,感动不是许可。我欠陈默老师一个真正的对不起。”
我读完这段话,坐在窗前看了很久的夕阳。
那天北京的夕阳很好,天边烧成一片橘红色,像一块被揉皱的绸缎。楼下的马路上,放学的小孩在跑,一个穿黄背心的外卖员在闯红灯,一只橘猫蹲在垃圾桶旁边舔爪子。
世界照常运转。太阳照常落下。一切都在继续。
我拿起手机,给老方发了一条微信:“我不追究了。”
老方秒回:“确定?”
“确定。”
“好。那我跟他们谈赔偿的事。”
“赔偿不用谈了。让她把演唱会上那首歌的收入捐给一个帮助独立音乐人的基金就行。”
“……你确定?”
“确定。”
“陈默,你有时候真的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。”
“那就什么都别说。”
我放下手机,又看了一会儿夕阳。那根刺还在。它没有因为道歉信而消失,也没有因为我的“大度”而萎缩。它就在那里,安安静静地扎在我创作的器官上,每一次呼吸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。
我知道它不会走了。
那不是一根普通的刺。那是一根用“绝无恶意”做成的刺,用“改编也是一种创作”做成的刺,用“老艺术家不要太玻璃心”做成的刺,用“致敬”这个词做成的刺。它扎进去的时候没有声音,拔出来的时候会带出血肉,而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承受那个伤口。
所以我选择不拔。
我选择带着它活下去。
这件事过去之后的一个月里,我照常生活。写歌,弹琴,健身,做饭。我去了一趟菜市场,买了一棵白菜、两根葱、一块姜和一斤猪肉。卖猪肉的大姐认出了我,说:“你不就是那个……那个唱歌的吗?你那个什么……杜甫……我儿子天天听。”我笑了笑,付了钱,拎着菜走了。
回到家,我把白菜切成丝,葱切成段,姜切成片,猪肉切成薄片。我用砂锅煮了一锅粥,把白菜和姜片放进去,小火慢炖了四十分钟,然后把猪肉片放进去烫熟,最后撒上葱段和一点白胡椒粉。
那锅粥很好喝。白菜的清甜,姜的辛辣,猪肉的鲜美,白胡椒的暖意,都在一口粥里。我喝了两碗,额头出了一层细汗。
但即使是在喝粥的时候,那根刺也在。
它不在我的喉咙里,不在我的食道里,它在我的——在我的创作的那个地方。它让我在拿起吉他的时候,手指会迟疑一秒钟。它让我在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,脑子里会闪过一个念头:这个字会不会也被别人拿走?它让我在完成一首新歌的时候,不再有那种纯粹的、毫无杂质的喜悦,而是多了一层——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——一层警惕。
像一只被踩过尾巴的猫,从此以后看到任何移动的物体都会先缩一下。
四月的一天,我在工作室里终于写完了一首新歌。关于一个男人在机场等一艘船。我写了三个礼拜,改了十几版,最后定稿的版本是一个很安静的、只有一把吉他和人声的demo。
我录完之后听了一遍。旋律是好的,歌词也是好的,编曲干净得像一杯白水。但我在听的时候,心里有一个很小的声音在说:这首歌会安全吗?
那个声音很小,小到几乎听不见。但我听到了。
我关掉录音软件,走到窗前。楼下那棵槐树发芽了,嫩绿色的叶子在风中轻轻地颤。一个年轻妈妈推着婴儿车走过,车里的小孩伸出一只手,想去抓头顶飘过的一片杨絮。
我忽然想起潇潇道歉信里的最后一句话:“我欠陈默老师一个真正的对不起。”
我想告诉她:你欠我的不是对不起。你欠我的是那个凌晨三点。那个地下室的凌晨三点,那个蟑螂爬过洗脸池的凌晨三点,那个垃圾车倒灌轰鸣的凌晨三点。你把它拿走了,改成了一个亮晶晶的、适合在万人体育馆里演唱的、适合发在抖音上的东西。你把它从我的血肉变成了你的装饰。
你还给我的时候,它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。
但我什么都没说。我只是站在窗前,看着那棵槐树,看着那片杨絮,看着那个婴儿车里的小孩。小孩的手最终没有抓住杨絮,它飘走了,飘向更高更远的地方,消失在灰蒙蒙的天际线里。
我回到桌前,在日记本上写下了几行字。那是我多年来的习惯,每天写一点什么,不是为了发表,只是为了记录。
那天我写的是:
“农历二月十二,宜立券、交易,忌嫁娶、动土。今天写完了一首新歌,叫《等船》。那根刺还在。我开始习惯它了。也许创作本身就是一种带着刺的生存——你把自己最柔软的部分暴露出来,然后祈祷没有人会往上面捅刀。但总有人会捅。不是因为他们坏,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那有多疼。”
我合上日记本,关了灯,走出工作室。
走廊里很暗,只有尽头窗户透进来的一点路灯的光。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,投在墙壁上,像一个沉默的、佝偻的、背着什么东西的人。
我走到卧室门口,回头看了一眼工作室的门。门关着,门把手上挂着一串我从尼泊尔带回来的风铃,铜质的,风一吹就叮叮当当地响。现在没有风,它安静地垂在那里,像一只闭着的眼睛。
我忽然想起杜甫的一句诗,不是《戏为六绝句》里的,是另一首,叫《天末怀李白》:
“文章憎命达,魑魅喜人过。”
文章憎恨命运通达,魑魅喜欢人们犯错。
我以前读这句诗的时候,理解的是“好的作品往往诞生于困顿之中”。但那天晚上,站在走廊里,看着那串安静的风铃,我忽然有了一种新的理解:
文章——或者说创作——本身就是一种困顿。你把自己的命、自己的血、自己的凌晨三点都放进去了,然后你把它交出去,交给这个世界。而这个世界里充满了魑魅——不是那种青面獠牙的鬼怪,而是那种穿着漂亮衣服的、说着漂亮话的、带着“绝无恶意”的微笑的、把你的血肉当成装饰品的魑魅。
他们喜欢人们犯错。因为人们犯了错,他们就有了机会。
我转过身,走进卧室,躺在床上。
天花板上有一道细长的裂缝,从灯座的位置一直延伸到墙角,像一条干涸的河流。我盯着那道裂缝,想起了很多事情。想起地下室的蟑螂,想起凌晨三点的垃圾车,想起第一次在livehouse唱《杜甫》时台下那个哭了的女孩,想起金曲奖颁奖典礼上我握着奖杯说“感谢杜甫,感谢长安,感谢每一个在大城市里挣扎的年轻人”。
那些事情都还在,没有被拿走。但它们的颜色变了,像一张被阳光晒久了的照片,褪了一层,蒙上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灰。
那根刺动了一下。不疼,但我知道它在。
我闭上眼睛。黑暗中,我听到远处有一辆垃圾车在轰鸣,声音闷闷的,穿过几公里的夜色,穿过无数堵墙,无数扇窗,抵达我的耳膜。
凌晨三点。又是凌晨三点。
我翻了个身,把被子拉到肩膀。三月三十日已经过去了,农历二月十二也过去了。黄历上说那天忌动土,忌起基,忌定磉。它没说忌什么最该忌的东西——忌一个人拿走另一个人的血肉,然后说“绝无恶意”。
我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一下。不是因为好笑,而是因为不好笑。
那根刺会在的。它会一直在。它会跟着我写下一首歌,下下一首歌,会跟着我每一次拿起吉他,每一次在空白文档上敲下第一个字。它会成为我的一部分,像一块嵌在骨头里的弹片,取不出来,也不会取出来。
因为那是代价。
创作者的代价。
我带着它,继续写。
窗外,北京的夜在继续。路灯亮着,槐树在风中轻轻地摇,那个翻垃圾桶的流浪汉不知道去了哪里。所有的凌晨三点都是相似的,所有的困顿都是相似的,所有的创作都是相似的——它们都带着一根刺,一根永远不会消失的刺。
而我,陈默,一个创作型歌手,一个写过《杜甫》的人,一个被侵权过然后选择了不追究的人,一个心里长了一根刺的人——
我会继续写。
因为除了写,我什么都不会。
就像杜甫。
就像所有在凌晨三点跟自己的灵魂搏斗的人。
他们会继续写。带着刺,带着痛,带着那个永远不会愈合的、小小的伤口。
继续写。
《吓你的365天》— 摸鱼一哥 著。本章节 第901章 第304天 侵权(3) 由 玉宇小说库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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