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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 林望舒的婚礼致辞

9304 字 · 约 23 分钟 · 重生:校花真是我女朋友

尊敬的各位来宾,大家好上午好。

我是今天的新娘,林望舒。

首先,我想先谢谢今天来到这里的每一位。

谢谢你们见证我与周屿先生的相遇、相知,也见证我们终于走到这一刻。

人生很长,能被这么多温柔的人祝福,是我莫大的幸运。

第二个感谢,我的父母和家人。

因为有你们长久以来的爱和包容,才有了今天站在这里的我。

谢谢你们给了我一个有底气去爱人的人生。

你们教会了我善良与勇敢,也教会我如何被爱、如何去爱。

今天我站在这里,即将带着你们给我的爱,去建立一个新的小家。

第三个感谢,我的丈夫的父母,我的公公婆婆。

谢谢你们培养出真诚善良的周屿。

也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的接纳、包容与疼爱。

让我在走近他的同时,也走近了一个温暖的家。

最后,我想感谢这位即将正式成为我丈夫的——周屿先生。

你总是说,感觉自己很幸运。

你总是说,我的存在,让你的人生变得完整。

你总是说,和我在一起,就算发呆也感觉好幸福啊。

可对我来说,何尝又不是如此呢?

甚至,我总是觉得,我比你更幸运。

甚至,一个很普通的早晨、每一次稀松平常的对视、每一句你叫我的名字、每一次你下意识牵住我的手,都让我觉得——

我比昨天更幸福一点。

我的人生,也比昨天更完整一点。

当然,我也会时常偷偷计较,我有没有比你爱我,更爱你一点。

是的,我什么都想比你“多一点”。

特别是,爱你,这件事。

有阵子,你总是问我: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的?

我总是回答,秘密。

你又会说,我是个秘密精,一肚子都是秘密。

而今天,我想主动与你分享我的这个“秘密”。

这个“秘密”,说来话长。

最早,可以追溯到十几年前。

那一年,我七岁。

那一年,爸爸妈妈开始下海经商,姐姐去了外地上大学。

我被放在了外公外婆家。

原本热热闹闹的家,忽然变得冷清。

也是从那一年开始,我第一次清楚地感受到,什么叫孤独。

有一次放假,姐姐从迪士尼给我带回来一个草莓熊。

她抱着我说,草莓熊会代替她陪着我。

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总是抱着那个草莓熊,坐在大院门口,看院子里的小孩玩。

大院里有很多孩子。

可他们大多是男孩。

他们从小一起长大,一起打闹,一起玩那些我看不太懂的东西。

我不知道该怎么半路融入他们。

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过去,告诉他们,我其实也很想一起玩。

直到有一天。

我终于鼓起勇气,抱着我的草莓熊,走到了他们面前。

我问他们,我可不可以加入。

为首的那个孩子王,是个眼睛大大的小男孩。

他的眼睛亮得像刚从银河里捞出来的星星。

只是他又瘦又矮。

个子还不到我的肩膀。

他上下打量了我好几眼,然后很冷漠,也很认真地说:

“女孩子太麻烦了,穿裙子,讲究多,不和女孩子玩。”

嗯。

这个冷漠拒绝我的孩子王,就是我今天的新郎,周屿先生。

......

是的。

从小在父母和姐姐溺爱下长大的我,人生中第一次被人拒绝。

就是被我的丈夫,周屿先生。

当时,真是把我气坏了。

回家以后,我非闹着剪去了自己的长发。

也脱下了我最喜欢的小裙子,换上了衣服和裤子。

从那以后,旁人见到我,不再惊呼“好漂亮的小女孩”。

而是会说——

“好俊俏的小男孩。”

我并不在意。

也许一开始只是赌气。

可后来我慢慢发现,这样好像也不错。

简单,方便,自在。

从那一天起,我放下了草莓熊。

开始学着玩他们玩的东西。

拍画片,玩四驱车,斗陀螺......

那段时间,父母没有时间陪我,却总是给我很多零花钱。

所以,我的“装备”永远都是最好、最强的。

我的四驱车,用的是最好的马达和防撞杆。

我的陀螺,五块全是铁。

我的画片,也永远是最厚、最新、最稀有的那一摞。

拍过几次画片,斗过几次陀螺,赛过几轮车以后,大院里的小孩,基本都被我“打”服了。

除了那个叫周屿的小男孩。

他好像没什么零花钱。

他只有一辆原装的新三角箭。

没有钱买配件,也没有钱改装,只能自己拆了装、装了拆,在院子角落里一个人瞎捣鼓。

他自己改的那辆原装车,竟然跑得很快。

有一次,我差一点就输给他。

他的陀螺也很简陋。

过年的时候,他买了一个新的白色陀螺。

他说那个陀螺叫“北斗”。

只有一块铁,其他都是白色的塑料外壳。

在我们一群钢铁陀螺里,显得又轻,又单薄。

可就是那个白色的“北斗”,在一堆铁疙瘩里面,坚持了很久很久。

当然,最后赢的还是我。

不过不知道为什么。

那天之后,我记住的不是自己赢了。

而是“北斗”。

其实也不是“北斗”。

是,“北斗”的主人。

他没有最好的马达。

没有最贵的陀螺。

也没有可以随便花的零花钱。

可他总能靠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办法,把一件普通的东西,变得很厉害。

我想,我与你的故事,应该就是从那一天,正式开始的。

现在看来,有个词很适合当时的我。

氪金玩家。

靠着“氪金”,我取代了那个曾经冷漠拒绝我的孩子王,成为了大院里的新孩子王。

大家都听我的。

而前孩子王周屿小朋友,总是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。

那时候,我以为那是崇拜。

幼稚的我甚至以为,那是喜欢。

很久以后的后来,我们在一起后,有次复盘起这件往事。

周屿还义正言辞地说,是因为小时候自卑所以疏远我,其实背地里偷偷喜欢着我。

虽然他说的和真的一样。

真得差一点我就信了。

但我知道,那不是真的。

终于,在某一次我的“循循善诱”下,周屿先生说出了心里话。

他说:

“说实话,真的挺害怕的。”

“一个人,比你高,比你壮,比你还帅,还比你有钱很多。”

“当时都绝望了。”

“感觉怎么打都打不过。”

.......

由此可见,当时的周屿先生,应该是真的对我恨之入骨。

可是我呢。

我对当时的周屿小朋友,崇拜得毫无逻辑。

.....喜欢得一塌糊涂。

在当时的林望舒小朋友眼里,那个瘦瘦小小、头发软软的小男孩,就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。

他不仅什么都会,经常能做出一些外面都买不到的小玩意儿。

他还什么都知道。

总喜欢一本正经地给我们讲那些听上去云里雾里的“星河宇宙”。

比如说——

“如果人掉到木星会发生什么?”

“火星上真的有生命吗?人类移民火星可行吗?”

“金星为什么是逆行的?它是不是有点叛逆?”

“海王星上的风暴,到底能有多冷?”

“你知道公元前,有人就靠着一根树枝,一双腿,就丈量出了地球的周长吗?”

......

他可以从太阳系的第一个行星,一直讲到最后一个。

从水星讲到火星。

从木星讲到海王星的冰风暴。

讲到冥王星时,还要替它打抱不平。

他说得眉飞色舞,像是自己真的曾经在那些遥远的星球上生活过一样。

小时候的我,其实听不太懂。

可不知道为什么,至今我都还记得他说话时的样子。

记得他蹲在大院的树荫下,拿着一根树枝,在地上画太阳、画轨道、画那些大大小小的星球。

记得他讲到兴奋的时候,眼睛会亮起来。

像是那片很远很远的星空,忽然落进了他的眼睛里。

也落进了我的眼睛里,我的心里。

那时候的我还不懂什么叫喜欢。

我只知道,我很想听他说话。

哪怕听不懂,也想听,也喜欢听。

我很想知道,他下一次又会做出什么奇怪的小玩意儿。

很想知道,他那辆新三角箭为什么能跑那么快。

很想知道,那个白色的“北斗”,为什么明明那么单薄,却能坚持那么久。

也很想知道。

为什么那个瘦瘦小小的小男孩,明明没有我那么好的装备,却好像拥有一个比所有人都更辽阔的世界。

我总觉得,他的世界好大,好远。

像一片永远望不到尽头的星空。

而我,

就是在那一年,第一次抬头,看见了那片星空。

........

是的。

我意识到,我喜欢上了周屿小朋友。

可周屿小朋友,是个大笨蛋。

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。

张口闭口,句句都是“好兄弟”。

他和我称兄道弟。

带我去爬树,叫我兄弟。

带我去买汽水,叫我兄弟。

赢了四驱车,要拍我肩膀,说:“好兄弟,厉害啊。”

输了陀螺,也要咬着牙说:“好兄弟,下次再来。”

那个时候,我每天都在日记里写:

“好烦,真是不想喜欢周屿了。”

“再也不要喜欢他了。”

“谁喜欢他谁是小狗。”

可是到了第二天,我又会很没出息地写:

“周屿真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。”

“他今天修好了我的四驱车。”

“他说我的车其实很有潜力。”

“他说我是他见过最厉害的兄弟。”

……

现在想想,小时候的我,真的很矛盾。

一边因为他把我当兄弟而生气。

一边又因为能成为他的“好兄弟”,偷偷开心很久。

因为那意味着,他会带着我玩。

会把自己新做出来的小玩意儿,第一个拿给我看。

会在我赢了别人以后,故作镇定地说:“还行吧,也就比我差一点。”

也会在我不高兴的时候,别别扭扭地把一瓶汽水塞到我手里。

他从来不知道。

那瓶汽水我其实舍不得一口气喝完。

我会很慢很慢地喝。

好像只要那点甜味留得久一点,那天的开心也能留得久一点。

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的秘密,就是这样被我小心翼翼地藏在日记本里。

藏在一句又一句“再也不要喜欢他了”后面。

也藏在第二天,又一次忍不住写下的——

“可是周屿今天真的好厉害。”

“我好像还是很喜欢他。”

......

可是,故事却没有按照林望舒小朋友期待的节奏发展。

我和周屿先生,也并没能顺理成章地成为青梅竹马。

因为在三年级的时候,我的家庭发生了一些变故。

父母把我接回了家,也替我办好了转学。

我不得不离开那个大院。

离开外公外婆家。

离开那些吵吵闹闹的孩子。

也离开那个张口闭口叫我“好兄弟”的周屿小朋友。

那天,我其实很想和他好好告别。

想告诉他,我要走了。

想告诉他,以后可能不能再一起拍画片、斗陀螺、赛四驱车了。

也想问问他,能不能不要那么快就忘了我。

可是小时候的我,总是有一点骄傲。

也有一点别扭。

明明心里很难过,嘴上却说不出来。

最后,我只是站在大院门口,看着他像往常一样蹲在树荫下,低着头捣鼓那辆新三角箭。

我抱着已经很久没有抱过的草莓熊,犹豫了很久很久。

然后走过去,对他说:

“周屿,我要走了。”

他愣了一下,抬起头看我。

那一瞬间,我其实很希望他问一句:

“你能不能不走?”

或者至少问一句:

“那你什么时候回来?”

可是他没有。

周屿小朋友抿着嘴很认真地拍了拍我的肩膀,说:

“好兄弟,一路顺风。”

然后,就跑没了影。

你们看。

周屿先生,真的是个大笨蛋。

我都要走了。

他还在叫我兄弟。

是不是真的很过分?

太过分了。

不过在离开之前,我还是写了一封信给他。

那可能是我人生中写过的第一封信。

严谨点说,那其实是一封情书。

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。

也是,唯一的一封情书。

字写得歪歪扭扭。

有些地方还用了拼音。

我在信里告诉他,我要转学了。

当然,我还写了一些现在想起来很幼稚的话。

于是,在离开后的每一天,我都会去检查信箱。

看看有没有我的回信。

有时候早上检查一次。

放学回家,又检查一次。

周末的时候,甚至一天要去看好几次。

那时候,我总觉得,也许下一秒,信箱里就会出现一封属于我的信。

也许他会在信里说,他收到我的信了。

也许他会说,那个大院里少了我以后,大家都很不习惯。

也许他还会说,那辆新三角箭又被他改得更快了。

也许,他终于不会再叫我兄弟了。

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。

等到春天过去。

等到夏天的蝉声又响起来。

那封回信,始终没有来。

我有时很生气。

我就会在日记里写:

“周屿果然是大笨蛋。”

“再也不要喜欢周屿了。”

“他最好永远也不要给我写信。”

可第二天放学回家,我还是会绕到信箱前,踮起脚尖,往里面看一眼。

因为小时候的喜欢,就是这么不讲道理。

明明嘴上说着不要。

心里却还是偷偷期待。

期待有一天,那个总是叫我兄弟的小男孩,会把我的名字写在信封上。

然后告诉我,他不会忘记我。

可久而久之,我终究没有等到那封回信。

我也不再期待了。

随着年龄渐长,随着时间往前走,我也渐渐融入了新的生活,新的学校,新的环境。

可有时候,人真的很奇怪。

命运也很奇怪。

在往后的很多很多年里,我竟然再也没有遇见过一个男生,像小时候的周屿那样,让我崇拜,让我好奇,让我心生欢喜。

我的生活,我的情绪,就像一潭波澜不惊的水。

平静,安稳。

也没有什么不好。

只是偶尔,某个很普通的瞬间。

比如路过玩具店,看见摆在橱窗里的四驱车。

比如听见小孩子在楼下斗陀螺。

比如抬头看见夜空里很亮的一颗星星。

我还是会想起那个大院。

想起那个白色的“北斗”。

也想起那个总爱叫我“兄弟”的小男孩。

后来,明明临安也就这么大。

可自从儿时分别以后,我们好像真的就这样,一别两宽,各自长大了。

时间是总能治愈一切,因为它会让人遗忘。

久而久之,我想,我大概也不再喜欢他了。

毕竟那只是小时候的小打小闹。

是七岁的小女孩一时幼稚的执拗,小小的不甘心与胜负欲。

是日记本里那些写完又划掉、划掉又舍不得撕掉的秘密。

直到高中开学的第一天。

一场大雨,把我们困在了临安中学门口的屋檐下。

所谓重逢,从来没有任何的预告,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发生了。

那天的雨下得很急。

天色沉沉,校门口挤满了躲雨的新生和家长。

伞面碰着伞面,书包挨着书包,所有人都在抱怨这场来得不是时候的大雨。

而我站在屋檐下,抱着刚领到的新书,看雨水从檐角连成一线,砸在青石板上。

就在那个时候,我听见身旁有人低声说了一句:

“这雨估计一时半会儿停不了。”

声音有些陌生。

又莫名熟悉。

我转过头。

然后,看见了他。

很多年不见,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又瘦又矮、个子还不到我肩膀的小男孩了。

他长高了很多。

比我高了很多很多。

不再是记忆里那个瘦弱的小男孩。

他长成了青春期小女孩都会喜欢的模样。

穿着干净的校服,肩膀被雨水打湿了一点,头发还是软软的,眉眼依旧。

好像和小时候相比,已经变了很多。

可又好像,什么都没有变。

只是,他似乎都不认识我了。

他也看见了我。

只是,也就仅仅看了我一眼。

然后便像看见一个陌生人一样,很自然地偏过了头。

那一天,周围所有人都在时不时偷偷打量我。

只有他没有。

只有他,再也没有多看我一眼。

实不相瞒,那一刻,我的大脑一片空白。

心跳如雷。

雨还在下。

屋檐外,是连成一片的雨幕。

屋檐下,是吵闹的人群。

可那一瞬间,伴随着轰鸣的心跳声,我却觉得四周忽然安静了下来。

像是很多年前,我坐在大院门口,第一次听他讲起宇宙星河。

我很开心。

开心于很多年后,我竟然真的又见到了他。

我也很失落。

失落于他好像已经不记得我了。

我更期待。

期待他能忽然回过头来,试探着喊一声我的名字。

可是那天,我们最终谁也没有开口。

那一句呼之欲出的“周屿,好久不见”,最终只落在了我的日记本上。

不过,也是从那一天起,我觉得——

也许,我和周屿小朋友的故事,已经结束了。

但是,我和周屿同学的故事,就此开始。

也是那一天,我意识到——

原来不是我丧失了爱人的能力。

也不是这些年里,我对什么人都提不起兴趣。

而是兜兜转转,我的心好像还是很固执。

它走过很多年,经过很多人,安安静静,波澜不惊。

可当那个人再次站在我面前时,它还是会很不争气地、很清楚地告诉我——

林望舒。

你还是只会为他心动。

是的,那一天。

我又一次喜欢上了同一个人。

这一次,是周屿同学。

......

我一直觉得,高中时期的周屿先生,是很耀眼的。

他成绩和篮球都很好。

有一些女同学暗恋他。

我也一样。

我会和大多数女同学一样,假装路过篮球场,只为了多看他一眼。

看他接球,看他起跳,看他投篮。

看阳光落在他的校服上,看他跑过球场时,衣角被风轻轻掀起来。

有时候他赢了球,身边的男生会大声欢呼。

我也会跟着笑。

只是笑得很轻。

因为那时候的我,还没有资格光明正大地为他高兴。

我只能站在人群之外,装作只是刚好路过。

也只能把那些很小很小的欢喜,偷偷藏进心里。

高二开学典礼上,他作为学生代表发言。

我站在台下,仰头看着他。

看他穿着干净的校服,站在晨光里,声音清朗,神情认真。

那一刻,我竟然会暗暗觉得骄傲。

明明他不是我的什么人。

明明我们连一句正式的“好久不见”都还没有说出口。

可我还是会觉得——

你看。

那个站在台上的少年,是周屿。

是很多年前,在大院里给我讲宇宙星河的小男孩。

是曾经只有一辆原装新三角箭,却能差一点赢过我的周屿。

是那个没有最好的装备,却总能把普通东西变得很厉害的人。

他真的长大了。

也真的,变成了一个很厉害、很耀眼的人。

嗯,我真的好喜欢周屿。

可是,在高中前两年里,我们的故事似乎只停留在开学那一天的重逢。

除此之外,再没有更多进展。

其实,那两年里,我们在学校里遇到过很多很多次。

可是,每次我想鼓起勇气和他打招呼,他都会错开视线。

或者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之前,就先一步转身离开。

有时候是在走廊。

有时候是在操场。

有时候是在食堂门口。

也有时候,只是隔着一整片喧闹的人群,我远远地看见他。

他总是安安静静地走过去。

像是真的没有认出我。

也像是真的不打算再和我有任何交集。

所以我也开始变得别扭。

我想,既然你不记得我,那我也不要记得你了。

既然你不看我,那我也不要再看你了。

可是人的心,哪里有嘴巴那么硬呢。

嘴上说着不要。

可每一次年级大会,我还是会下意识在人群里找他的身影。

每一次听到有人喊“周屿”,我还是会忍不住回头。

每一次看见他站在公告栏前,看见他从篮球场边经过,看见他低着头抱着书走过长廊,我都会在心里悄悄想——

他今天好像又长高了一点。

他今天好像有点累。

他今天,还是没有看我。

那三年里,我以为我们只是两条偶尔擦肩而过的平行线。

明明同在一所学校。

明明有过那么遥远又亲密的童年。

可我们之间,却始终隔着一层很薄、又很远的沉默。

薄到我只要往前一步,就好像能打破。

远到我每一次想迈出那一步,又会忽然失去勇气。

.....

那时候的我,总是在想。

如果有一天,他终于想起我了。

如果有一天,他终于在走廊里停下来,喊我一声“林望舒”。

我一定会很平静地看着他。

然后轻描淡写地说一句:

“周屿,好久不见。”

就好像我并没有等这句话等了很多年。

也没有在每一次擦肩而过时,都偷偷练习过无数遍。

可是很遗憾。

高中前两年,我们之间始终没有等来这样一个开场。

我看着他在球场上奔跑。

看着他站在领奖台上。

看着他被老师夸奖,被同学围绕,被其他女生喜欢。

也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近,又好像越来越远。

有时候,我会觉得委屈。

明明小时候,是我先走向他的。

是我先剪掉头发,换掉裙子,放下草莓熊,跑进他的世界里。

可长大以后,我却忽然不敢了。

不敢问他还记不记得我。

不敢问他有没有收到过那封信。

不敢问他为什么,从来没有给我回信。

更不敢问他——周屿,你是不是早就忘了我?

所以那三年里,我做过最勇敢的事情,也不过是在人群里多看他几眼。

在操场边假装路过。

在公告栏前装作看成绩,其实是看他的名字。

在开学典礼上,仰头望着他,心里偷偷替他骄傲。

然后回到座位上,继续做那个安静、从容、好像什么都不在意的我。

现在想来,那真是一段很笨拙的时光。

他笨拙。

我也笨拙。

他明明认出了我,却不敢靠近。

我明明喜欢着他,却不敢开口。

我们就这样在同一所学校里,隔着走廊、操场、雨天和人群,互相错过了两年。

可即便如此,我也从来没有后悔过那段暗恋。

因为那时候的周屿同学,确实值得喜欢。

他让我知道,原来喜欢一个人,不一定非要拥有。

也可以只是远远看着他,就会觉得今天的天气很好。

只是听见他的名字,就会觉得开心。

只是知道他过得很好,站在很耀眼的地方,就会替他开心很久很久。

.......

再后来,高三。

我本以为,我们还是会和以前一样——两条平行线,各自向前,再不相交。

可命运大概是看不下去了。

上天似乎终于听到了少女的祈祷,有了回音。

它用一种很突然,也很像青春的方式,把我们又一次推到了彼此面前。

于是,我和周屿同学的故事。

终于从那一刻起,热烈而盛大地开始了。

也是从那以后,我发现,原来喜欢一个人,真的会让人变得勇敢。

很勇敢,非常勇敢。

因为周屿同学,我变得越来越坦荡,也越来越坚定。

我不再只是远远看着他。

不再只是在人群里寻找他的身影。

不再只是把一句句想说的话,偷偷写进日记本里。

我开始努力靠近他。

勇敢地把那些藏了很多年的喜欢,一点一点的表达出来。

而周屿同学,也终于不再装作看不见我。

他会回头。

他会对着我笑。

他会穿越重重人潮,朝我飞奔而来。

他会在我每一个想走向他的时刻,先一步朝我走来。

那一年,高三的日子很辛苦。

有写不完的试卷,有考不完的模拟考,有从早到晚都亮着灯的教室。

可在我的记忆里,那一年却很明亮。

因为在那段最紧张、最用力奔跑的青春里,我们常伴彼此左右,一起走过了许多个清晨和深夜。

再后来,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。

蝉鸣很长,晚风很热。

那一天,我看见了群星坠落。

那一天,我们像是终于走完了很多很多年的沉默。

那一天,我和周屿同学,在一起了。

那个曾经总是和我称兄道弟的小男孩,终于牵起了我的手。

而我也终于可以告诉很多年前的林望舒小朋友——

你看。

他以后仍是周屿。

但也是,我的周屿。

........

今天是2012年5月18日。

下个月的这个时候,就是我和周屿先生的恋爱四周年纪念日了。

在一起的四年里,我们几乎形影不离。

一天二十四小时,我们有十几个小时都待在一起。

一起学习,一起工作,一起生活,一起发呆……

用周屿先生上周的新评价来说:

“我们就像是两条懒洋洋的海豹,每天黏黏糊糊地搭在一起。”

听起来好像不太浪漫,但我却很喜欢这个形容。

如此长久而亲密的相处,并没有让我们感到厌倦。

相反,每一个普通的日子,都像四年前的那个夏天一样热烈,甚至更加热烈。

久处不厌。

我也在这四年里,发现了越来越多关于你的好。

也许在别人眼里,你不是完美的。

可是在我眼里,我甚至找不出一个足够合适的词,来形容我的老公有多好。

是的,在我的眼里。

周屿先生,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。

人们总说,婚姻是责任,是承诺,是柴米油盐,是漫长岁月里的相互扶持。

这些当然都对。

可是今天,站在这里,我可以很骄傲地说——

我的婚姻,首先是爱情。

婚姻从不是我是人生里某个必须完成的步骤。

但,我真的很爱很爱我的丈夫,周屿先生。

我很确定,往后很长很长的一生,我都还想和你一起走下去。

我想和你一起经历清晨和黄昏。

一起面对热闹和冷清。

一起承担责任,也一起收藏浪漫。

余生从来不是某个盛大的远方。

而是,你。

......

最后。

周屿,你以前总是问我,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。

其实,我确实没有办法给你一个具体的答案。

如果一定要回答的话。

我想,第一次喜欢上你,大概是在七岁那年的夏天。

可是后来的每一次重逢,每一次相遇,每一次相知,都让我又一次喜欢上你。

而每一次重新喜欢上你,都让我比上一次,更加喜欢你。

当我终于清楚地意识到,我喜欢你这件事时,才发现——

原来,我已经喜欢你好久好久了。

现在,也是。

我们明明已经在一起很久了,我却还是会在某个很普通的瞬间,忽然觉得——

喔,我真的真的真的很爱很爱你。

老公,我爱你。

很爱很爱你。

《重生:校花真是我女朋友》— 波函数坍缩 著。本章节 番外 林望舒的婚礼致辞 由 玉宇小说库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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