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云庄的大厅里
田七坐在那里,手里转着两个核桃,咯吱咯吱的声响在寂静中格外刺耳。赵正义做在他旁边,一手负在身后,一手捻着胡须,脸上是那种见惯了世面的深沉。
屋子里坐满了人。都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角色,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。
“金丝甲。”田七把核桃往桌上一放,声音不高,但所有人都安静下来,“江湖上多少人想抢的东西,偏偏落到他手里。这不是梅花盗,谁是?”
有人附和:“田七爷说得对!那金丝甲是为了对付梅花盗,他李寻欢凭什么拿得到?”
“就是就是。”
“我看他这十年装得挺好,什么‘小李飞刀,例不虚发’,说白了还不是为了掩人耳目?他就是梅花盗”
赵正义捻着胡须,慢悠悠地开口:“诸位,话不能这么说。李寻欢当年也是名震江湖的人物,要说他是梅花盗……”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众人。
“——可十年了,人是会变的,”
这句话像点着了引线。
“赵大爷说得对!”
“十年不见人,谁知道他变成什么样了?”
“当年是当年,现在是现在!”
“再说了,他当年为什么离开去关外?可能放出怕是早就露了马脚,我们不知道而已,他去关外躲着去了!”
龙啸云坐在角落里,脸色很难看。
他站起来,声音不高,但每个人都听得清楚:“诸位,李寻欢是我兄弟。”
大厅里安静了一瞬。
田七看着他,皮笑肉不笑:“龙兄,我们知道他是你兄弟。可兄弟是兄弟,事实是事实。金丝甲在他手里,这总没错吧?”
“没错。”龙啸云说,“但仅凭一件金丝甲,就说他是梅花盗,证据呢?”
赵正义叹了口气,走过来拍拍龙啸云的肩膀:“龙兄啊,我们也希望李寻欢不是那种人。可你想过没有,他这十年都没回来,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?”
“他……”
“我们都希望兄弟是好人。”赵正义打断他,语重心长,“可十年了,人真的是会变的。”
龙啸云张了张嘴,说不出话来。
旁边有人小声嘀咕:“说不定当年就不干净了。”
“就是,要不然干嘛躲起来?”
“我看哪,龙兄你太厚道,容易被蒙蔽。”
龙啸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。
田七又拿起那两个核桃,在手里转着,咯吱咯吱的声音重新响起来。
“龙兄,我们不是针对你。”他说,语气里带着点同情,又带着点不容置疑,“可江湖上的事,总得有个交代。梅花盗闹了这么久,死了那么多人,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线索,你说,我们能放过吗?”
龙啸云沉默着。
赵正义又叹了口气:“龙兄,我们都知道你重情义。可有时候,情义也得看人。李寻欢要真不是你认识的那个李寻欢了呢?”
“对啊,人心隔肚皮。”
“十年的时间,够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了。”
龙啸云站在那里,看着一张张嘴在动,听着一个个声音在说。
“我们还是从长计议吧。”
他听见自己的声音这样说。
语气里带着恰到好处的犹豫,那种既不愿兄弟蒙冤、又不想与众人为敌的为难。他甚至还微微皱了皱眉,让那点为难在脸上多停留了一会儿。
田七手里的核桃停住了。
赵正义捻胡须的手也顿了一下。
所有人都看向龙啸云。龙啸云没有看他们,他低着头,看着地上那块砖。那是块青砖,边角磨得发亮,不知道多少人踩过。
——他心里清楚得很。
清楚李寻欢不可能是梅花盗。
清楚金丝甲的事一定有隐情。
清楚这些人聚在这里,嘴上说的是江湖道义、为民除害,心里想的不过是那点见不得人的算计
他也清楚自己内心很希望他真的是梅花盗。
但是他比谁都清楚李寻欢是什么样的人。那个把万贯家财、心上人都让给兄弟的人,会是梅花盗?那个一诺千金、从不负人的小李探花,会去偷去抢?
可正因为清楚,他才——
龙啸云把那个念头掐灭了。
他不能往下想。
有些念头,只要一露头,就再也按不下去。就像草籽,埋在地里,看起来什么都没有,可一场雨下来,就全都冒出来了。
“诸位,”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温和,那么为难,“这件事关系重大,李寻欢毕竟是我兄弟,咱们不能草率。万一冤枉了好人……”
“龙兄!”有人打断他,声音里带着不耐烦,“你这话说了几遍了?金丝甲在他手里,这是铁证!”
“我知道,可……”
“可什么可?你非要等他再杀几个人才信?”
龙啸云不说话了。
他低下头,让那点为难在脸上再多停留一会儿。
没人看见他的眼睛。
也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。
——他当然希望李寻欢不好过。
“我们又不是要杀他,抓他可以先审嘛!”
说话的是个精瘦的汉子,坐在靠门的位置,一只手按在膝盖上,身子往前探,眼睛里冒着光。那光龙啸云认得——是那种看见猎物时的兴奋。
大厅里静了一瞬。
随即有人接话:“抓?拿什么抓?那可是小李飞刀。”
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像石头扔进池塘里,激起一圈圈涟漪。刚才还七嘴八舌的人群,忽然就安静下来。
是啊,小李飞刀。
这四个字像一盆凉水,浇在不少人头上。
田七手里的核桃又停了。他看着说话那人——是个中年汉子,江湖上没什么名气,但能在这种场合开口,想必也是有点分量的人物。那人被田七看得有些不自在,干咳了一声,解释道:“我、我不是怕,我就是说……那个,例不虚发,你们都知道的……”
“知道。”赵正义接过话头,捻着胡须,慢悠悠地说,“小李飞刀,例不虚发。这话在江湖上传了十几年了。”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众人。
“可话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”
有人明白过来:“赵大爷的意思是……”
赵正义没有直接回答,他看向田七。田七把核桃放下,端起茶杯抿了一口,茶杯挡住他半张脸,只露出一双眼睛。
那双眼睛里有一点笑意。
“他李寻欢再厉害,也只有一个人。”田七放下茶杯,声音不高,但每个人都听得很清楚,“我们这里有多少人?”
众人开始数。
其实不用数,一眼扫过去就明白——二十多个。二十多个江湖上有名有姓的好手,就算单打独斗都不是李寻欢的对手,可二十多个加在一起……
“对啊!”
“田七爷说得对!”
“他飞刀再快,能一下子杀二十几个人?”
“咱们一起上,他能有什么办法!”
声音越来越大,越来越兴奋。
精瘦的汉子站起来,挥舞着手臂:“他敢动手,那就是拒捕!那就是坐实了梅花盗的罪名!到时候天下英雄共诛之,他李寻欢就是有三头六臂也得死!”
“对!”
“就这么办!”
“抓了他,一审就知道!”
。。。。。。
龙啸云从大厅出来,走过后院的回廊,脚步比平时慢了些。他脑子里还转着那些人的话——“一起上”、“抓他”、“审他”…。
拐过墙角,一个人影站在那里。
龙啸云脚步一顿。
林仙儿。
她站在一丛芭蕉旁边,月光从叶子缝隙里漏下来,在她脸上洒了些碎碎的光斑。那张脸还是那么好看,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睛。可此刻那双眼睛里,有一点光在闪,龙啸云看不清楚那是什么。
“姐夫。”
她叫得很轻,像怕惊着什么人。
龙啸云站住了:“仙儿?你怎么在这。”
林仙儿没有回答。她往前走了一步。
“姐姐这些天好像心情不好。”她说。
龙啸云沉默了一会儿。
他知道。他当然知道。林诗音这些天几乎不出房门,偶尔在院子里遇见,也只是淡淡地点个头,就转身走开。他们之间本来话就不多,这些年越来越少了。
“是不是有谁来看过她?”林仙儿的声音轻轻的,像在问一件无关紧要的事,“是不是有人和她说过什么?”
龙啸云抬起头。
他看着林仙儿。林仙儿没有看他,她低着头,那姿态很乖巧,很无辜,像个小妹妹在关心姐姐。
可龙啸云忽然觉得有点冷。
“你想说什么?”
林仙儿抬起头,迎上他的目光。她笑了笑,笑得很浅,只是嘴角微微弯了一下。
“不会是小李探花已经回来过啦吧?”
这句话像一根针。
很细。
扎在龙啸云心里最软的那个地方。
他的脸僵了一瞬。只是一瞬,很快就被那副惯常的表情盖住了。
“不会。”龙啸云听见自己的声音,很稳,和平常一样稳,“他回来不可能不见我。”
林仙儿点点头。
她好像接受了这个说法。
可她没有走。她站在那里,还是那副乖巧无辜的模样,看着龙啸云,眼睛里有一点光在闪。那光很亮,亮得让龙啸云不敢直视。
过了很久,她才开口。
“这毕竟以前是他的家他很熟悉,一草一木都很熟悉,回来了能不会家看看嘛,毕竟是在这长大的”
她说完就走了。
脚步轻轻的,踩在石板路上,一点声音都没有。
龙啸云站在原地。
这毕竟以前是他的家。
他的家。
龙啸云忽然想笑。
“你走了就走了,为什么要回来,为什么要打扰我们的生活,为什么?”
另一边,
白夜走进一家小店。
店很小,四五张桌子,歪歪斜斜地摆着,凳子也是旧的,坐上去吱呀响。
柜台后面坐着一个人。
一个驼子。
他背驼得很厉害,整个人像被什么东西压弯了,永远直不起来。可他的眼睛很亮,在白夜进门的那一瞬间,那双眼睛扫过来,很快,又很快收回去。
白夜在靠门的那张桌子旁坐下来。
“一壶酒,一盘牛肉”他说。
驼子点点头,站起来,往后面走。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,因为驼背,整个人往前倾,像随时要栽倒,可每一步都很稳。
李寻欢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灶间的帘子后面。
孙驼子。
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。
十四年前,江湖上有个姓孙的汉子,大力金刚指很厉害,人也很讲义气。后来忽然就不见了。有人说他死了,有人说他退隐了,还有人说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,躲起来了。
没人知道他变成了一个驼子。
更没人知道他在这条偏僻的巷子里,开了这家破旧的小店,一守就是十四年。
十四年。
人生有几个十四年?
白夜忽然想起武侠里另一些人工具人。
江南七怪。
七个人,为了一个承诺,远赴大漠,找到一个小孩子,教他武功,陪他长大。一守就是十几年,等那孩子终于长大成人,就为了一个赌局。
看小说看剧听着觉得热血沸腾,觉得这才是江湖人该有的样子。
可现在他忽然想——
那十几年,他们是怎么过的?
混江湖就不娶亲生子了。
那不是人过的日子。
真的不是。
可他们过了。
就像孙驼子。
为了王怜花的一句话——只是一句话——在这里守了十四年。每天面对这几张破桌子,几个过路的客人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。不能喝酒,因为怕误事;不能交朋友,因为怕暴露身份;不能离开,因为答应了。
就为了一个年轻人他都没见过。
怕那个年轻人武功不够,守不住那本书。
一诺千金。
对了,他原来不是驼子,是装的,但是装了十四年变成真的了。
独立他爹还是天下第一。
驼子端着酒出来了。
他把酒放在桌上,又拿了一个粗瓷碗,往白夜面前一放。
“客官慢用。”驼子说完,转身往回走。
白夜看着他的背影。
书里他最后还是死了,
死才更悲壮。
死在这条他守了十四年的路上。死在金钱帮的手里。死的时候可能还惦记着那本书,那个承诺。
他想起一些人人,为别人死过的,为一句承诺死过的人。他们都不是主角。书里不会多写他们几笔,读者不会记住他们的名字。
可他们还是死了。
就因为一句话。
江湖。
江湖就是这样。有人死,有人活,有人为你死,你为别人活。
天经地义。
真的有江湖嘛。
江湖不应该是喝酒吃肉的嘛,当武林盟主的嘛。
行侠仗义,为国为民。
为国为民为什么辞官混江湖啊?
白夜忽然想起一个事。
——现在是成化年间。
成化犁庭的那个成化。
明宪宗朱见深,年号成化。这年头,朝堂上有个大名鼎鼎的人物——汪直。
不是武侠小说里那个雨化田。
是真正的汪直。
西厂厂公,权倾朝野。
《龙门飞甲》里雨化田的原型,就是他。
白夜回忆了一下这位的事迹——东征女真,西破蒙古,战功赫赫。但同时,设西厂,兴大狱,查了不少人,也杀了不少人。
毁誉参半。
真假难辨。
对他的评价,两极分化得厉害。有人说他是奸佞,祸乱朝纲;有人说他是能臣,功在社稷。
但有一点是确定的——
没什么好下场。
成化十三年,汪直红得发紫。成化十九年,就被贬到南京,郁郁而终。
前后不过六年。
白夜摇了摇头。
江湖已经够乱了,朝堂更乱。
更是你死我活。
《娱乐,综艺之旅》— 一天七夜 著。本章节 第696章 《多情剑客无情—3》 由 玉宇小说库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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