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坞之内,月光如瀑。
金属梁柱下,林肯如同一只破旧的布娃娃一样无力地靠在上面,嘴角的鲜血让那张温柔的脸显得格外的凄凉,但其依旧挂着笑,就好像即将死去的人并不是他一样。
冯景纪就静静地站在他的身旁,倚靠着梁柱,看着破碎的房顶洒下的月光。那身黑色的神父长袍,没有丝毫的整个周围更没有半分的血迹,干净的就像刚进来时一模一样。
“今天的月色貌似很美啊!”林肯笑着说。
冯景纪点了点头,“是很美啊,但以后恐怕再难看到了!”
“是啊,以后真的再难看到了!”
林肯的声音已经很轻了,轻得像一片即将被风吹散的灰烬。
那胸口已然塌陷,周身所有的经脉早已被悉数打碎,每一次呼吸都会带动大量的血液,通过呼吸道灌进肺里。但那双眼睛却格外清明,像是终于卸下了所有枷锁,露出底下那个真实的、疲惫的、却终于自由的灵魂。
“冯先生。”林肯的嘴唇翕动了一下,血沫从嘴角溢出,沿着下颌的弧线缓缓淌下,“谢谢你。”
冯景纪偏过头,月光在他的侧脸上勾勒出一道冷白的轮廓。
“谢我什么?谢我杀了你?”
“谢你…给了我选择的机会!”林肯咳了一声,胸腔里发出含混的呼噜声,像是一架破损的风箱在作最后的挣扎,“我这辈子所有的路几乎都是别人选的,就算是我真正选择的道路,也会被人扭曲成他们想要的样子!最后今日我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自由!”
冯景纪沉默了许久,目光从月光的碎片上收回,落在那张正在一寸寸失去血色的脸上。
“你本可以不用死的。”
“可是这是我自己选的,我真的累了!”林肯缓缓闭上眼睛,嘴角的笑意却没有消散,“啊~冯先生,我想问一个问题,你说这个世界真的存在天堂吗?”
冯景纪没有回答。
“看样子是没有的!”林肯扯了扯嘴角,“不过也对,就算真的存在什么天堂,像我这样伪善的人是没资格上天堂的!”
林肯的呼吸越来越轻了。
那件深灰色的西装上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,血从塌陷的胸口渗出,在布料上洇开成一朵缓慢绽放的黑色花朵。
“《圣经》里说,天堂是义人最后的归宿。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第三十四节,‘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,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’。因为我饿了,你们给我吃;渴了,你们给我喝;我作客旅,你们留我住。”冯景纪终于开口,声音很轻,轻得像怕惊醒什么。
林肯的睫毛颤了颤。
“我作客旅,你们留我住。”他低声重复了一遍,喉咙里发出含混的笑声,“你信吗?冯先生!”
“或许吧!”冯景纪微微叹出一口气,“我并不信什么基督,更不是什么新教徒、天主教徒或者是东正教徒,我是一名修道者,在我的国家里,在我的信仰传承里,人是没有来世的!死了就是死了,终归是尘归尘土归土,不管你以前是什么王侯将相,又或是什么是市井小民在你死的那一刻,所有的一切都会归于平静,所有人都是一样的,就是死了!”
林肯听完冯景纪的话,嘴角的笑意反而更深了。
“尘归尘,土归土…真好。”林肯的声音像一缕将熄的烟,“没有天堂和地狱,众生平等,万物齐同,虽然这样的话说的很是伤人,让人感觉行善无用!但好歹也算是一种安慰吧!”
林肯又咳了一声,这一次血从嘴角涌出得更多,沿着下颌淌下,在深灰色的西装领口上洇开。闭合的双眼艰难地睁开,微微抬手,企图抓到空中那惨白的光。
“我…终于…真正的…活了一回…”
林肯的声音越来越轻,轻得像一片落叶在秋风中最后的盘旋,手臂也随着声音的减轻而沉沉坠落。
月光还是那月光,船坞还是那船坞,只是那个穿着深灰色西装的男人,终于闭上了眼睛。
嘴角的笑意还挂着,像是做了一个好梦。
冯景纪站在他身旁,许久没有动。
夜风从天窗的缝隙里钻进来,吹起神父长袍的下摆,在月光中翻卷如旗。
冯景纪从内袋里摸出那只怀表,掀开表盖。
小女孩抱着歪耳朵兔子,笑得露出两颗门牙。
冯景纪看了片刻,合上表盖,重新揣回怀中。
“尘归尘,土归土…”旋即又轻声说,“你自由了。”
“太上敕令,超汝孤魂,鬼魅一切,四生沾恩。
有头者超,无头者升,枪诛刀杀,跳水悬绳。
明死暗死,冤曲屈亡,债主冤家,讨命儿郎。
跪吾台前,八卦放光,站坎而出,超生他方。
为男为女,自身承当,富贵贫穷,由汝自招。
呈书奏令,奉持阴阳,抵书玉府,请愿长乐。
救苦度亡,太乙九阳,如恒沙数,物随声应。
大慈仁者,神通无量,敕救等众,往送他方。
哀悯众生,功行无穷,寻声救苦,应物随机。
臣力荐书,处此悯德,跪阶叩拜,生天得乐。”
纽约附近高山处是一处庄园里,此刻火光冲天,奢华的别墅在火焰中熊熊燃烧如同一堆灼热的篝火。
庄内的仆人早已四处逃散,只留得内里一片糟乱。
别墅阶下,尸体横卧,再入客厅,又横陈数人。
鲜血淌成小河,却在烈火灼烧下迅速干涸,尸体滚在火中,烧得面目全非,滋滋作响,怪异的人肉香味充盈着整个庄园。
熊熊燃烧的书房内,屋顶墙壁火光将这里照得通亮,可却有两人相对而坐。
加拉哈德依旧是那副老绅士的打扮,慵懒的窝在沙发里,手旁杵着剑,而剑下却躺着一具尸体。
周遭的高温让其身上不断渗出热汗,将身上的血迹不断地晕开,并在高温下不断的蒸腾,让周遭的气味变得更加难闻。
可加拉哈德却好似对周围毫无感知般,坐在那里不断转动着手中的杯子,品尝着杯中干裂的酒水。
酆景责就坐在其对面,身前放着一杯牛奶,这牛奶之前或许是鲜的,又或许是从冷藏中刚拿出来的,但现在这杯牛奶已然变成了一杯热牛奶,不断蒸腾着芬芳的奶香。
“痛快!”加拉哈德猛喝了半杯酒,脸上浮起些许红润,脸上的血迹与笑意交织在一处,但眼中却多了几分怅然。“可惜这酒被火给温热了,若是加点冰块就更好了!”
加拉哈德的酒杯搁在扶手上,冰块早已在高温中融尽,只剩一圈淡金色的水渍洇在皮革表面。
火舌从书架的缝隙里探出头来,舔舐着天花板上的石膏雕花。那雕花描绘的是圆桌骑士受封的场景,此刻在烈焰中扭曲、皲裂,圣洁的面孔一块块剥落,露出底下焦黑的木骨。
“这就是老先生,您所说的下酒表演?”酆景责端起那杯温热的牛奶,抿了一口,止不住的摇头叹气。“多少是有些惨烈了!”
“哈哈哈哈,是吗?”
加拉哈德笑了,露出洁白的牙齿,那双褪成灰蓝色的眼睛越过杯沿,落在酆景责身后那扇正在燃烧的门框上。
门外走廊里躺着七个人。
这些人都是兰斯洛特家族的人,他们有些是远支,有些是旁支,但不管哪一个,他们都是被兰斯洛特家族承认的子孙,并不是如历代加拉哈德一般,只是被强奸生下来的私生子。
看着这些尸体加拉哈德的老眼中恨意变得更加浓烈,下意识的将手边的长剑向下戳了戳,直接穿透脚边的尸体,让剑尖戳进地板深处。
可加拉哈德依旧不觉得解气,手指不断拧动着剑柄,持续搅刮着尸体被穿透的心脏。
脚下这个人的身份在当今的兰斯洛特家族中算是最为显贵的,因为他就是下一代的兰斯洛特,是李简杀死的兰斯洛特的嫡子。
就在加拉哈德和酆景责杀进来的,刚才他就在书房里准备对于一名年轻的女仆意图不轨。
“不愧是我亲爱的侄子,简直和我那弟弟一模一样!”加拉哈德低头看着脚下的尸体,声音平静得像在评价一道不合口味的菜,“肮脏的令人恶心,他爹至少还知道关着灯,他倒好啊,哼哼,好得很呢!”
酆景责没有接话,只是将牛奶杯放在膝盖上,目光越过燃烧的书架,落在那幅正在剥落的天花板壁画上。
圆桌骑士们的面孔在火焰中扭曲,圣洁的光环变成焦黑的圆圈,像是某种预言的具象化。
“这么大的动静,怕是很快就会把警察吸引过来吧!”
加拉哈德喝了一口酒,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“是啊,兰斯洛特家族,不,豪威尔家族,好歹也是利国有头有脸的财阀,利国的警察办事都是带有色眼镜的,你知道吗,越是有钱人他们办起事来就越麻利。这里烧起来顶多二十分钟人绝对会到!”
“所以,加拉哈德先生…”
加拉哈德猛地抬起手来,“年轻人还是不要叫我的代号好了,我早就不想用它了!当然,你也不要叫我豪威尔,这个姓太脏了,我不想用!我不想用他们家给我起的名字,我更喜欢我母亲给我的名字,雅克·达克!”
《道不轻言》— 南方没暖气 著。本章节 第1010章 自由与腌臜 由 玉宇小说库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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