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冤所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案件。
一个叫李秀娘的妇人,被丈夫以之名休弃。
所谓,是指妻子犯了七种过错,丈夫就可以休妻——
不顺父母、无子、淫、妒、有恶疾、口多言、窃盗。
李秀娘的丈夫,指控她口多言妒。
理由是,李秀娘经常和婆婆争执,还反对丈夫纳妾。
按照传统礼教,这确实符合的条件。
但李秀娘却说,自己是被冤枉的。
她和婆婆的争执,是因为婆婆虐待她。不给她饭吃,还经常打骂她。
她反对丈夫纳妾,是因为家里已经很穷了,连温饱都成问题,哪有钱纳妾?
而且,她怀疑丈夫想休她,是因为外面有了相好的女人。
大人,李秀娘跪在地上,泪流满面,民妇嫁到李家十年,勤勤恳恳,从未做过对不起他们的事。现在他们却要休了我,让我无家可归。民妇不服啊!
接待她的,是平冤所的一个年轻官吏,叫刘挚——就是之前在考核改革中提出过建议的那个御史。
刘挚仔细听完她的陈述,又看了看李家提供的休书和证据。
然后,他陷入了沉思。
这个案子,从法律角度看,很简单——
按照大宋的律法,是合法的休妻理由。
只要丈夫能够证明妻子确实犯了之一,就可以休妻。
而李家提供了证人——邻居和亲戚,都证明李秀娘确实经常和婆婆争吵,也确实反对丈夫纳妾。
从法律程序上,没有问题。
但从人情角度看,这个案子又很复杂——
如果李秀娘说的是真的,她是被虐待的受害者,那她的反抗就是正当的。
而且,这个规定本身,就对女性不公平。
男人可以随意休妻,女人却没有任何反抗的权利。
即使丈夫对她不好,她也只能忍受。
这合理吗?
刘挚拿不定主意,把案子上报给苏明远。
苏明远看完卷宗,也陷入了沉思。
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婚姻纠纷案,而是触及了更深层的问题——
法律和礼教的关系。
在大宋,礼教不只是道德规范,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。
很多法律,都是基于礼教制定的。
比如这个,就是来自《礼记》。
如果要推翻这个案子的判决,就等于在挑战礼教。
但如果维持这个判决,就等于认可了对女性的不公。
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。
苏明远想起了那些模糊的记忆。
在那个遥远的世界,似乎有一个词叫男女平等。
女性和男性,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。
婚姻应该是自由的、平等的,不应该有一方可以随意抛弃另一方。
但在这个时代,这样的理念,简直是离经叛道。
整个社会,从上到下,都认为男尊女卑是天经地义的。
不只是法律,更是几千年的传统。
要改变这个传统,谈何容易?
但如果不改变,像李秀娘这样的女性,就会继续受到不公的对待。
苏明远陷入了长久的沉思。
这天晚上,他把案卷带回家,想和妻子商量一下。
妻子听完案情,沉默了很久。
相公,她最终说,这个案子,很难办。
为何?
因为它触及了礼教,妻子说,妾身虽然是女子,但也知道,礼教在这个世上,比法律还要重要。如果您要为李秀娘出头,就等于在挑战礼教,会引起很大的反弹。
可是,难道就眼睁睁看着她被冤枉?
妾身不是这个意思,妻子说,妾身只是想提醒您,要慎重。
她停顿了一下,继续说:其实,妾身很理解李秀娘。作为女子,在这个世上,本来就不容易。嫁人之后,就要完全听从丈夫和婆婆,稍有不顺,就可能被休弃。而一旦被休,就会被人指指点点,很难再嫁。这对女子来说,是非常可怕的事情。
所以你认为,应该帮她?
妾身认为,妻子认真地说,应该查清楚事实。如果她真的是被虐待的,那她的反抗就是正当的,不应该因此被休。但如果调查发现,她确实有错,那也应该按照礼法处理。
可是,这个规定本身,就对女性不公平啊。
妾身知道,妻子叹气,但这是祖宗定下的规矩,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。相公如果想改变,要做好长期的准备。
苏明远看着妻子,心中涌起一股感动。
妻子虽然是女子,受尽了这个社会对女性的不公。
但她并没有怨天尤人,而是理性地分析问题。
这让他更加坚定了要改变现状的决心。
夫人说得对,他说,在下会先查清楚事实,然后再做决定。
相公,妻子突然说,妾身还想说一句——有些事,不能只看法律和礼教,还要看人心。如果一个判决,虽然符合法律和礼教,但违背了人心,那这个判决,就不是好的判决。
这话,深深触动了苏明远。
是啊,法律和礼教,归根到底是为人服务的。
如果它们违背了人心,违背了基本的善良和正义,那就应该被质疑,被改变。
第二天,苏明远派刘挚带队,去李秀娘的村子调查。
调查的结果,证实了李秀娘所言非虚——
她的婆婆确实经常虐待她,不给她饭吃,还动手打她。
邻居们都看到过,但因为是家务事,所以不好多管。
而她的丈夫,确实在外面有了相好的女人——
是隔壁村一个寡妇,年轻貌美。
李秀娘的丈夫想娶那个寡妇,但碍于李秀娘还在,所以就想办法休了她。
证据确凿,事实清楚。
这是一桩彻头彻尾的冤案。
但问题是,李秀娘的丈夫,确实按照法律程序,以之名休妻。
而且,有证人证明李秀娘确实和婆婆争吵过,也确实反对过丈夫纳妾。
虽然她有正当理由,但在法律上,她确实犯了。
这就是问题所在——
法律和礼教,站在李秀娘丈夫一边。
而人心和正义,站在李秀娘一边。
该如何判决?
苏明远召集平冤所的所有人员,讨论这个案子。
诸位,他说,这个案子,你们怎么看?
从法律角度,一个官吏说,李秀娘的丈夫确实有权休妻。
从人情角度,刘挚说,李秀娘是受害者,不应该被休。
那我们应该站在法律一边,还是人情一边?苏明远问。
众人面面相觑,一时都答不上来。
大人,一个年长的官吏说,下官以为,这个案子的关键,不在于法律还是人情,而在于礼教。
何意?
七出不只是法律,更是礼教,那官吏说,如果我们判李秀娘胜诉,就等于否定了,否定了礼教。这会引起很大的反弹,不只是李秀娘的丈夫不服,整个士大夫阶层都会反对。
可是,难道因为礼教,就要让李秀娘受冤?刘挚反驳。
下官不是这个意思,那官吏说,下官只是想说明,这个案子的影响很大,必须慎重。
众人又讨论了很久,但始终没有得出一致的意见。
苏明远让大家先散去,自己独自思考。
他知道,这个案子,会成为一个标志性的案件。
它不只是关于李秀娘一个人的命运,更是关于礼教和法治的关系。
如果他判李秀娘胜诉,就会引发一场关于礼法关系的大讨论。
这场讨论,可能会改变很多东西,也可能会招致巨大的反对。
但如果他判李秀娘败诉,就等于向不公的传统低头,辜负了那些受苦的女性。
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。
他拿出《沉思录》,写下:
今日遇一难案。
妇人李秀娘,被夫以休弃。
查明真相,她实为受害者。
但法律与礼教,却站在其夫一边。
此案涉及礼法之争——
传统礼教,维护了几千年的秩序。
但这个秩序,是建立在对弱者的压迫之上。
余想推动法治,让法律更加公正。
但如果法律与礼教冲突,该如何取舍?
余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。
写完,他抬头望向窗外。
夜色深沉,星光黯淡。
就像他此刻的心情,迷茫而沉重。
《知不可忽骤得》— 信玄 著。本章节 第823章 礼教之案 由 玉宇小说库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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